本报曾报道刘光嘉因一起拆迁纠纷,诉上海闵行区政府要求2.68亿赔偿一案。经起诉方对涉案的地产公司股东背景和关联交易的调查,可能会将现排位第一的闵行区副区长、该区原住房发展局副局长卷入对他们亲属商业利益的质疑中。
这家地产开发商名为上海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啸宇房产”)被作为该案的第三方起诉,其曾在2003年拿下现住宅小区畅馨园的地块。直至2008年的建设过程中,股东名录中曾出现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胜扬妻儿的身影。【详见1月2日本报2版相关报道:强拆引发“史上最贵民告官”案:官员家属有涉】
本报记者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在一个与啸宇房产业务高度关联的企业中,其股东名录中更列有现任闵行区副区长金士华的亲属,及原闵行区住房发展局副局长乔正英之子。这家上海众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简称“众雄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其获得了啸宇房产对畅馨园商铺销售的授权。
刘光嘉方面已将这些资料呈递给上海市纪委,并与工作人员多次对话。该案行政起诉状和这些关联利益的举证材料,也已交往负责该案审理的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闵行区委宣传部没有评论本报记者对三位官员现工作状态的提问。
2013年2月6日,一中院裁定由长宁区法院审理。“我们已在3月初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及证据目录,3月22日也已收到由法院转交的被告闵行区政府证据目录,”刘光嘉的代理律师胡炯明称,“此案将不日正式开庭审理。”
关联企业现形
2012年4月27日,一宗闵行区内发生的拆迁,将刘光嘉和他的律师推到行政诉讼和对幕后利益关系的调查举报中。
当天清晨,在距离上海地铁5号线剑川路站不足百米的开发土地上,私人奇石盆景博物馆拥有者刘光嘉及其妻子、保姆、花匠等,被十多名陌生壮汉从睡梦中硬拖入面包车,随后被分别带到几处陌生地点,直到第二天上午,才由刘光嘉之子刘文浩寻回。
在刘光嘉被带走同时,一场“强拆”正在刘的宅基地和私人博物馆内进行。“一个近百人的拆迁队进入博物馆,在几个小时之内,陆续有几十辆卡车将博物馆内能够搬走的东西全部拉走。”刘文浩回忆。
刘方面在提交法院的材料中称,在拆除过程中,不仅582平方米的宅基地被夷平,刘光嘉20多年遍访各地搜集藏品,在4800平方米承包鱼塘上修建的私人奇石盆景博物馆也遭到损毁。经刘氏父子与代理律师清点,提出财物丢失及经济损失已达到2.68亿元。
此前数年,畅馨园小区开发商啸宇房产曾数次与刘光嘉进行沟通和协商,在刘光嘉刚与啸宇房产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后的第二天,“强拆”便不期而至。刘光嘉提供的证据称,7800万元补偿至今也未到账。
2003年8月8日,啸宇房产以招标形式获得刘光嘉的宅基地和承包鱼塘所在颛桥67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出让公开信息显示,啸宇以4400万元的总价竞得该地块,楼板价仅为516元/平方米。
工商资料显示,成立于2002年6月24日的啸宇房产,在2004年9月注册资金扩充时,一个名叫王昊的23岁年轻人浮出水面,出资400万元入股啸宇,占有公司20%的股份,在三年后又将其所占股份全部转给一位叫徐金凤的女士。
本报此前报道已披露,王昊及徐金凤分别是现任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胜扬的儿子和妻子。而王昊和徐金凤在入股啸宇时,都曾签署文件,承诺不属于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这些文件签署时,王胜扬已担任闵行区政协副主席,官至副局级。在中共纪律准则中,各地政协机关官员也属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范畴。
虽然徐金凤在啸宇房产20%的股权在2008年转让给黄建华,但这次转让是按对应的注册资金原值进行。而当时公司已经拥有畅馨园在内的在建项目。本报未能向黄建华求证,此次转让是否系其为徐金凤代持。
由于刘光嘉方面将啸宇房产作为“第三人”起诉,在其调查公司相关资料中,一家名为上海众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简称“众雄公司”)的企业,显示出与啸宇房产的非正常业务关系,以及可能在闵行区政界极具背景的自然人股东。
神秘股东系闵行高官亲属
一份签署于2011年3月25日的授权书显示,因畅馨园小区一期、二期开发完毕,拥有自建商铺约7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出租,啸宇房产授权众雄公司负责对商铺进行出租招商。在授权书签署的同日,啸宇房产才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添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一项。
“啸宇为何会放弃能带来相当利润的商铺租赁生意,转而授权众雄公司进行招商?”刘光嘉代理律师胡炯明称,“这显示了啸宇与众雄非同一般的业务关系,即啸宇将商铺租赁的获利全部输送给了众雄。”
《证券市场周刊》曾报道,在相应的工商资料中,啸宇房产名下的房产含盖“15套面积共计为2618平方米的商铺、两幢三层联体的面积共计为3811平方米的整幢大型铺面。这多处商铺加起来,不论出售或出租,均可获利数亿元”。
但是,上述授权书并没有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胡炯明分析,商铺租赁的收益可能都输送到了众雄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众雄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7日,恰在啸宇房产顺利拿地之后的三个月内。公司章程记载,王昊和徐金凤亦为该公司股东,合计占该公司25%的股份。除了上述两人外,现任啸宇房产法定代表黄建华也在当时出资15万元,占股15%,成为众雄的法定代表人。
更令人瞩目的是,在七人股东名单中,还有两位分别名为王仲华、金烨的股东,而他们的出现,牵出了现任闵行区政府排位第一的副区长金士华,及原闵行区住房发展局副局长、此后曾任闵行区水务局局长的乔正英。
金烨在众雄刚成立时年仅19岁,正在上海某大学读大一,其持有公司15%股份、并担任监事。户籍资料显示,金烨的母亲为曾任闵行区住宅发展局副局长的乔正英。
闵行年鉴显示,乔从原上海县(即现闵行区前身)部门官员逐步获得提拔。1995年9月起,乔正英上任当时刚成立的闵行区住宅发展局副局长,此前乔任原上海县(闵行区)工业局党委副书记。此后,乔正英在住宅发展局副局长的岗位上任职超过六年,至2001年11月,调任闵行区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兼局长。
众雄另一发起股东王仲华最初也持有15%的股权。本报记者获得户籍材料显示,王仲华与现任闵行区政府副区长金士华之妻王彩芳为近亲属。今年57岁的金士华历任闵行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办公室主任等职,曾与王胜扬一起共事,在2002年左右都担任闵行区副区长一职。
2009年10月,徐金凤、王仲华及金烨等将他们拥有的众雄股份,均全部平价转让与王爱忠、黄建华。此后,众雄的股份再无变更,与啸宇房产目前两大股东一致。这些股权转让没有溢价,留下起诉方对是否换人“代持”的疑问。
刘光嘉方面还指出,王仲华在2011年的“强拆”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在去年刘光嘉遭拆除的第二天,刘文浩曾手持摄影器材回到强拆地,“王仲华在现场,并试图阻挠拍摄”。
“在强拆前,王仲华还几次去父亲的私人奇石盆景博物馆参观,我接待过他,”刘文浩称,“但恰恰没想到,王仲华还深度参与了对我父亲家的强拆。”
五个多月后,一封由啸宇房产寄给刘光嘉的通知函,催促刘光嘉尽速取回由啸宇房产保管的刘家物品和收藏品等。而通知函所列的联系人,也正是王仲华。
本报记者获取的闵行公证处公证书显示,啸宇房产曾向该处申请,对刘家庭院强拆时的绿化、盆栽、石头摆件等进行保全证据。这份申请也由王仲华受公司委托提出。
尽管“强拆”发生时王仲华已无众雄公司股东身份,但他频受啸宇房产委托,对刘家强拆前后进行工作,也引起刘家关注。据刘文浩称,在其六次与上海市纪委官员接触并递交举报材料的过程中,他也请求纪委官员注意掌握王仲华的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啸宇房产2003年在闵行拿地时,金士华作为上海第四批援疆干部总领队,已赴阿克苏地区对口援建,但还保留闵行区副区长的职务。2005年回到闵行后,金士华作为副区长还曾分管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2007年2月再度当选副区长,分管公安、司法、维稳和信访。他现任区委常委、排位第一的副区长,分管招投标管理、法制、监察、工商、人民武装等工作。王胜扬当时担任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正英2003年5月离任水务局局长。
上海官方尚未证实,啸宇房产唯一的项目畅馨园,是否已涉嫌触犯到中共对党政机关干部的纪律准则:包括不得为亲友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商业等多种活动。
王胜扬最近的一次公开报道是在3月20日出席了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而金士华最近的报道则是在3月13日对拟建闵行区郊野公园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调研。两人的个人信息仍位于任职机构网站的领导成员一栏。
最贵“民告官”案或4月开庭
刘文浩在得知徐金凤、王昊作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妻儿入股啸宇一事后,曾在微博披露过相关信息,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官方微博“风清上海”曾在去年12月6日专门发布了一条微博,并主动提及刘的微博帐号称,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已经关注到刘的相关微博内容,并感谢其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支持,希望请刘即与纪委联系。
“上海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上述微博还说。此后,刘家称曾与上海市纪委工作人员数次对话。“在今年1月6日上午10点,我与纪委两位同志第六次谈话时,我表示金士华的小舅子(王仲华)参与了强拆,还让我去领回被啸宇夺走的财产,”刘文浩回忆,“而一位与我谈话的纪委同志则称,‘确切地说,王仲华应该是金士华的亲戚’。”
但刘家的行政诉讼却迁延日久。2012年11月20日,刘光嘉对闵行区政府的行政起诉状送达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后,至今年1月28日方才收到来自一中院的审理案件通知书,而根据法律,一中院本应在七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在起诉状中,刘光嘉将闵行区政府列为被告、啸宇列为第三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闵行区政府组织啸宇实施对刘家的强拆,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起诉状还请求法院判令闵行区政府和啸宇赔偿刘光嘉因强拆而导致的损失,共计2.68亿元。据本报记者查阅公开法律资料,此案总值2.68亿元的行政赔偿标的,已为有记载以来最高。
胡炯明称,一中院的此案承办法官曾对其表示,经过这么长时间才立案审理,是因为案情“比较复杂”,而在今年1月18日左右,胡炯明还从司法机关人士处得知,“已有相当高层的领导关注此案,并作出了批示”。
“如不出意外,此案应将在4月开庭审理。”胡炯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