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王老吉的争端已经暂告一段落,没想到这两天又起争执。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写写对于“王老吉品牌之争”,我所“感悟”的那些事儿。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早几年前,很多人并不知道“王老吉”的品牌是广药与加多宝集团的合作协议,多数人都误以为“红罐绿盒是一家”。当时“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将一个凉茶品牌做到超过知名饮料商还大的市场份额。在这里不得不说广药的“王老吉还有盒装”这句广告语,确实搭上了顺风车,加多宝每年在品牌宣传上所付出的费用不在少数,2008年在汶川地震上捐款一个亿,更是把品牌发展到极致。
在当时,很多人质疑王老吉在炒作,包括后来的“封杀王老吉”活动,但事实上,这种争议很快就被网民的口水所淹没:“炒作?你也捐一个亿试试。”通过这次善举,王老吉的销量更是达到自生产以来的极致顶峰。而当时广药“绿盒王老吉”的宣传也顺势加大,获取了不少利益。
“花无百日红”。王老吉的品牌之争,其实从和加多宝签下品牌使用合作书,就早已埋下了争端的种子。事实证明在合作面前永远只有“利益”。当时的合作肯定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是双赢的结果,或许他们从没想过有对簿公堂的一天。而出现今天争端的主要原因在于“王老吉”火了。
在这次品牌之争中,加多宝的应变表现确实很到位。从开始罐体的“半面王老吉,半面加多宝”字体,再从“怕上火,喝王老吉”到“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一系列的应对将品牌转换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点。目前看来,红色罐体大致未变,只是将字体“王老吉”变为“加多宝”,很多客户其实都没有意识到这些“细节”的变化,但尽管如此加多宝还是付出了很大代价。
在这次品牌之争中,不少旁观者都会“同情”加多宝,认为养大的孩子现在却拱手送还,做了“赔本买卖”。这一点,加多宝确实有点“冤”。然而事分为二的考虑:加多宝每年给广药的品牌使用费只有区区500万,相对于每年上百亿的销售额相比,完全不成正比。试想对于广药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件“赔本生意”呢?抛开这些不说,这次“品牌之争”究竟给我们留下什么启示呢?
自创品牌才是长生久视之道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代工工厂”之一,无论是手机中的高端机Iphone,或服装类阿迪达斯,或化妆品,或其他,都在国内有代工厂。这些让普通收入人群“望而却步,求之不得”的品牌,成就了不少跨国大企业,甚至五百强。然而代加工厂获取的利润却少之甚少。绝大多数收益还是被品牌持有企业所得,这就是品牌的力量。加多宝当时签订和广药的合作协议时,正是慧眼看重王老吉的品牌潜力。然而在过去的十几年来,当加多宝已经有能力自创品牌时,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失去机会。至今只有“原王老吉品牌凉茶”和“昆仑山矿泉水”两个品牌,单品牌的运营方式,一旦出现争执,就可能面临“全盘皆输”的危机。虽然当王老吉品牌的争议到水深火热时,王老吉不得不主打“加多宝牌”凉茶,但这时已经延误战机,错失了自创品牌的最佳时机。所以创立品牌“宜早不宜迟”,而且代理品牌永远是“为他人做嫁衣”,即使你也确实从代理品牌中获利,但最大的受益者永远是品牌所有方或持有人。
恪守商道,才是上上之策
这次加多宝理弱的一大重要原因在于,跟原广药总经理签订的王老吉品牌延长使用协议。目前已查证,这次协议是加多宝通过贿赂等非正常手段才达到目的,因此被认证无效。事实证明,这一步棋,走的太“臭”了。纸里包不住火,事情大白后,加多宝不仅处于“行贿”等不良印象,甚至还可能为此付出品牌声誉受影响等更严重的代价。商道即正道,这句话很多人都懂,但在利益面前,不少人都会尝试铤而走险,赌一把。实际上这种“赌”,都会把事态发展变得更恶劣化,最终以失败告终。这次王老吉品牌之争,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商道即正道,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千百年来从商者总结的真实心得。
合则双赢,分则双输
有人说这次加多宝完美落败,王老吉品牌的打响,超过一大半都是加多宝的功劳,广药却坐收渔翁。事实真的如此吗?广药其实在与加多宝的合作中曾出过多次“不太合理”的状况,比如为推广自创绿盒王老吉而淡化甚至忽视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的利益,而且在这次品牌之争中,广药赢了道义,却输了口碑。试想如果没有当时加多宝为汶川地震捐赠的“1亿真金白银”,在玉树又捐赠的1.1亿,以及从开始合作一直只强化宣传王老吉的宣传,王老吉的品牌价值绝对不会增值的如此之快。
另外广药还可能会承担一些事件后的不良影响:比如口味的不同是否能被大众所接受,比如在品牌操作上不如加多宝成熟的团队是会把品牌运营到更大价值,王老吉品牌是否会因此而逐渐没落等,这些目前来看,都还是未知数。所以这场品牌之争,都是输家,没有胜者。
关于王老吉品牌之争的真实情况,作为旁观者,我们可能了解的只是很表面的少数状况,真实情况肯定只有事件双方才更了解。但是在这次事件中,笔者照关月认为品牌的力量和重要性应该让企业主有所感悟:未来的企业之争,将会是品牌之争。没有品牌,一切都会随风而逝。而拥有了品牌,不善经营,也可能会昙花一现。
重视品牌,就是重视企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