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分析认为,按照文件中的定义,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未来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也就将成为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MVNO)。此次征求意见稿、以及未来正式文件的出台,将促成国内出现移动虚拟运营商。
中信建投认为虚拟运营商可能的来源主要由三个方面:
1,有SP/CP业务经验或经营移动服务业务的公司。如北纬通信、拓维信息、朗玛信息、二六三、三五互联、恒信移动等;
2,具有较大客户数量,且有一定网络特色应用的公司。如百度、淘宝(阿里巴巴)等;
3,具有线上应用的传统零售商。如苏宁、国美等。
中信建投表示,鉴于意见征求稿并未具体规定移动转售业务的范围,实际实施时的模式仍将逐步探索,北纬通信、拓维信息、朗玛信息、三五互联、二六三、恒信移动均涉及增值业务及移动互联网业务,或将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成为受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