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人士称股权众筹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正在制定中,对投资者收入、净资产、投资经验有着严格限定,但投资者对此类监管似乎不以为意。此外,回报、公益众筹似乎也还是个没娘的孩子。
所谓众筹,就是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渠道,为企业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提供资金援助,“众人筹一笔钱,联合起来折腾点事”。
一般来说,按照投资者所获得的报酬,众筹平台可以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公益众筹四类。债权众筹分为P2P借贷平台及P2B企业债平台两种,投资者投资后获得本金和利息,属于广义的众筹平台,一般不纳入大众所讨论的狭义众筹范围内。国内的众筹起步于2011年,但直至一年前,不少人还是觉得众筹是一个高大上的融资项目。从今年年初开始,众筹平台铺开,房地产、科技、出版、慈善、日常消费等行业内都可以见到众筹的影子。
股权众筹平台因为对人才要求较高,有着项目选择、尽职调查、投后管理、法务等全流程的人才需求,同时此类平台投资人容易扎堆,两方面原因导致国内的股权众筹平台还较少。 从各股权众筹网站数据来看,满标的项目并不算多,且多为概念新颖、未来收益可预期的股权项目,其他大多数项目投标速度缓慢。
“毕竟在四类众筹中,股权众筹涉及的法律风险是最大的,监管细则也迟迟未能发布,让市场对此类众筹存在担忧,而且目前来说能吸引投资者目光的项目相对较少,所以出现投标速度缓慢的局面”,金恪投资控股集团CEO朱怀峰解释道。
回报众筹的投资者获得产品、服务的回报,而非股权、债券、分红、利息等报酬,所以模式与团购更为相像。但与团购的批发模式不同的是,回报众筹一般是先联接消费者,再由商家生产销售,拉近资金供求双方的距离,作为众筹的发家地,回报众筹的应用范围最为广泛。 公益众筹的发展最为缓慢,这也与国内缺乏捐赠氛围有关,目前此类捐资项目可谓“门可罗雀”。
总体来看,众筹在国内仍处于萌芽期,筹资人、投资者、平台三方的角色承担以及筹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等问题都需要监管解决。
从目前的监管格局来看,债权众筹被纳入银监会监管范畴,而在证监会多次表态及密集调研之后,已经可以确定,股权众筹将划入证监会监管范围,但因现行法律法规限制及投资门槛等要求难以最终确定,原定于年中出台的股权众筹监管细则一直没有下文。 现行法律法规对股权众筹的限制在于非法集资嫌疑和证券发行规定的约束,非法集资嫌疑在股权众筹纳入证监会监管后或将适度放松,有着一定的放松空间。
作为国内众筹中可应用行业最多的众筹类型,回报众筹面临的监管要求不会太过严苛,对投资者的要求也不高,在众筹行业中“人人参与”痕迹最明显,但在规模扩大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加强监管,以保护各方权益。 证监会制定中的众筹监管细则有望在年底出台,给欣欣向荣的众筹以指导意见,但别忘了回报众筹及公益众筹的监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