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被认为是影响到民众生活的法律法规之一,然而作为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青岛,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普通市民,除了心情上“激动”外,真实的变化感受并不强烈。显然,不动产登记至少目前与“影响到民众生活”还相去甚远。
“我本人也是青岛商品住宅的一位业主,也面临着换证的问题,就个人感觉而言,换证不会带来什么变化”,这是3月1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表达的一种观点。
山东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付荣云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在新证颁发过程中,老证继续有效;不动产权证书申领,按照“自愿”原则,不强制;老证“不变不换”,所谓的“不变”是指权利不发生变动。
而对已经形成的各类登记资料、信息(老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解释称,将移交到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把这些信息进一步梳理、整合到一起,最终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不过按照付荣云的介绍,比较明显的变化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企业和群众等权利人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这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同时节约了行政成本,减轻了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