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无可争议的制造大国,但中国还并非制造强国。提升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是中国建设制造强国的必然选择。
来自河南洛阳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拖集团董事长赵剡水,在今年“两会”上特别提出了两条为企业和员工“减负”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拖集团董事长赵剡水
建议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率
“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企业是社会保险基金最主要的缴费主体,作为企业履行好该项义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比率过高问题也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负担。”赵剡水为记者算了一笔账。
“以中国一拖为例,按照当地政策要求,目前企业缴纳‘五险’比例达30.6%,再加上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劳动保护、企业年金等费用,综合测算,各种社会统筹金已占员工工资的50%以上,即企业每支付员工1万元工资,需负担1.5万元以上的人工成本。”
赵剡水认为,目前该问题带来负面效应已经逐步显现,并表现在各个层面:从国家层面看,一方面,过高的社保缴费比率,提高了产品综合成本,制约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而出口量的减少会反过来减少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进而造成国内失业率上升。另一方面,企业的社会保险负担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而不断攀升,这可能造成效益不好的企业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带来社保基金的拒缴率和欠缴率上升等问题,潜在的社保基金支付危机不容忽视。
从企业层面看,过高的缴费比例加重了企业负担,特别是对于农机行业服务于购买力有限的农民,产品盈利空间有限的企业而言更是不堪重负。
从职工个人层面看,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过高,会降低和推迟当期消费,影响职工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向以消费拉动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客观来讲,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过高,给国家、企业、个人带来了不小的影响,但考虑到完善社保制度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根据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国情,当前下调养老保险费率余地不大。但其他‘四险一金’均有下调空间,尤其是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类。“基于这个情况赵剡水说,“建议下调社会保险企业缴费比率,特别是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率,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促进和谐发展。”
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一项重点工作。
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和部分省市共同启动了驻豫等省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工作,并印发了《关于推进驻河南省、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按分离移交改造费用的50%给予支持,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单位为移交企业筹措资金应不低于分离移交改造费用的30%”。这不仅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做好了顶层设计,也为国有企业稳增长、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
赵剡水表示,目前上述三地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均按《意见》要求与属地政府部门、接收企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但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非企业职工的住户“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承担的问题。由于较多国有企业生活区的现有住房实施房改后,部分职工将自有住房出售,使得企业生活区住户并非全部为本企业职工住户,对于该部分住户的“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费用,实质上是企业在承担着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以中国一拖为例,经初步测算,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涉及2.8万余户、180万平方米,需资金6.4亿元。目前生活区约有30%住户为非中国一拖职工住户,若按《意见》规定,母公司国机集团及中国一拖将承担费用近亿元(6.4亿元*50%*30%=9600万元)。
二是生活区住房维修基金归集问题。生活区住房维修是政府部门履行社会职能的职责所在。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包括中国一拖在内的众多企业,生活区住房维修基金一直无法纳入到当地政府的统一管理,而是由企业承担各自生活区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造成企业管理负担逐年增大。虽然近年来不断与地方政府沟通和协商,但政府部门提出生活区基础设施老旧不具备移交条件、原先缴纳基金比例偏低、管理幅度超出自身条件等原因,使得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这两个问题,赵剡水提出两条建议: 一是对于非企业员工住户的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建议全部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
二是建议在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实施过程中,将房屋维修基金的移交进行明确和规范,使得相关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真正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