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网贷行业再次迎来明确的监管意见。PPmoney互联网金融平台董事长陈宝国第一时间对《规定》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网贷平台的定位、投资者保护等均给出了明确规定,将促进网贷行业进一步合规、良性、有序与健康发展。同时,网贷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实力雄厚且合规稳健的平台有望胜出。
以下是陈宝国的主要解读。
24%与36%划出“两线三区”
正如《规定》指出的,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关乎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因素。
《规定》变革了之前“以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政策,以24%、36%两个具体数字为利率划出“两线三区”。
这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利率发展,降低过高利率带来的金融风险,促进民间借贷更为良性健康发展,因为众所周知,金融行业在风险特征上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外溢性,因此降低其带来的风险至关重要。
纯信息中介与担保模式平台将共存共生
《规定》明确指出,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其实与之前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网贷平台的定位相同,均明确了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身份。
不过,《规定》还直面了当前大多数网贷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担保承诺的现状,指出“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相当于允许网贷平台对借贷承诺担保,同时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这一规定给了网贷平台更多的操作和发展空间,有望促进国内网贷行业多元化发展,纯信息中介与承诺担保模式的平台将共存共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百舸争流,共同推动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强调投资者保护
《规定》列举了五种形式,指出可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这是对投资者保护很重要的一点,明确了借款合同的生效要素。特别是通过互联网方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视为合同生效。
严禁涉足非法集资
《规定》指出,对于平台出借人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该纠纷实际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法院将以民事裁定形式驳回平台出借人的起诉,并移送线索、资料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处理。
这再一次明确网贷平台严禁涉足非法集资,并明确将按照刑法对涉案人员和主体作出刑事方面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