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和增长动力发生重要转变,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于是,关于中国经济是否会硬着陆、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议论多了起来。这个问题应放在长期增长框架下并在国际比较中加以分析。
中国已不可能落入拉美式“中等收入陷阱”
二战以后,先后有许多经济体进入工业化历史进程,但只有少数经济体跨过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社会。从中可以观察到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增长速度回落。
一种是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在人均国民总收入不超过六七千国际元(购买力平价指标)时增长速度回落,陷入增长缓慢、停滞乃至倒退的困境。这些经济体大多实施进口替代战略,抑制市场力量的发展,借用大量外债,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有的迫于民粹主义的压力,实行难以承受的高福利政策,最终导致高增长难以为继。典型代表是部分拉美国家。
另一种是经历了一个更长时期(通常是二三十年以上)的高速增长,在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11000国际元时增长速度出现回落,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并跻身于高收入行列,其典型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等东亚经济体。这些经济体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同时也有发展导向的强政府,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形成了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近年来增长速度有所放缓。2014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大体上相当于11000国际元,增长模式和轨迹与东亚经济体显示的增长规律较为相似。从长期增长框架看,我国已经成功利用了工业化时期高速增长的潜力;当前经济增长条件出现一系列重要变化,构成经济发展的新困难,经济合乎规律地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应该认识到,我国现在达到的发展水平远高于当年拉美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时的发展水平,已经不可能落入拉美式“中等收入陷阱”。只要经济能够实现由数量追赶向质量追赶的平稳转型,就能够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社会。
中国经济正在进入更具创造性和可持续性的中高速增长平台
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是一个“转型再平衡”的过程。从需求侧看,以往长时期带动高增长的低成本出口、大规模开发建设、排浪式消费等主要需求发生深刻变化和调整。在供给侧,由于重化工业调整相对较慢,部分行业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企业亏损扩大。但从今年一季度情况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下,部分工业品价格有所回升,工业企业效益由降转升。如果去产能到位,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回升,供给侧也有望调整到位。随着供需两侧达到新的平衡,我国经济将进一步释放增长潜力,进入更具创造性和可持续性的中高速增长平台。
中高速增长期依然是追赶期。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约为8000美元,与发达国家人均四五万美元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果说以往高速增长期主要是数量追赶,今后将更多地表现为质量追赶。在这一阶段,创新活动比重将有所增大,但大多数还是追赶型的,仍然需要重视向先行者学习,并要由过去的“铺摊子”转向“上台阶”。与数量追赶相比,质量追赶对发展条件、体制和政策环境都有更高要求,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纠正资源错配。目前,行业之间生产率的差距依然较大,这表明要素流动不畅、配置欠佳。其根源在于市场机制不健全,要素的市场化流动和定价受阻。通过深化改革纠正资源错配,不仅可以使传统行业继续释放出可观的需求,而且能够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生产率,化解潜在风险。
激励产业升级。产业升级既包括发展新兴产业,也包括在已有产业中采用新装备、新技术,同时还表现为在产业价值链上的提升,比如由低端制造提升到高端制造,更加注重设计、研发、品牌等。产业升级将带来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的深化、产业集中度的适当提高;将更多地开发和利用中高级生产要素,全面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将通过制度和文化建设全面推动精致生产。
营造创新环境。主要是形成有利于市场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政策条件,使创新要素在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中流动,聚集到创新更容易成功的地方,全面提高创新效率。
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跨越中等收入阶段创造有利条件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是聚焦于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和优化配置,将为我国加快质量追赶、跨越中等收入阶段创造必要的制度和政策条件。目前,应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优先领域加以推进。
放宽准入,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近年来的商事制度改革,在小微企业准入便利化方面取得一些进展,现在更需要突破的是基础产业和服务业领域改革,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铁路、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这些垄断行业的投资看起来已经不少了,但其实非常需要有活力的新投资加入,以大幅提高投资效率。应进一步放宽这些领域的准入条件。
促进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城市发展从以往的孤岛型转变为网络型,带动大城市之间大量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加强互联互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人口居住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将可引出可观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机会。为此,应下决心打破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交易、优化配置的不合理体制和政策限制。
在尊重创新规律基础上营造创新环境。创新与模仿具有实质性差异。在模仿阶段,政府职能主要体现为指定技术路线、做好规划。在创新阶段,政府职能则主要体现在保护产权,稳定企业家和科研人员的预期,为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激励;深化各项改革,促进创新要素流动、聚集和优化配置,提高人力资本质量,为创新提供金融支持等。同时,还应使改进创新环境成为地方竞争的新元素,推动形成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
抵制经济泡沫的干扰,引导资源流向提高要素生产率的领域。制造业仍然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所在。服务业中发展潜力最大的生产性服务业,是直接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的。必须牢固确立制造立国、实体经济为本的理念和政策导向。对于房地产和金融市场等极易形成经济泡沫的行业,必须高度警惕,及时抑制各种形态经济泡沫的泛起,防止出现大量资源脱实向虚和经济活动的大幅波动,把资源尽可能引导到提高要素生产率的领域。
调动人的积极性,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至关重要。应乘势前进,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在“关后门”“堵歪门”的同时“开前门”,探索符合国情和现代治理要求的长效机制。应给基层更大的试验空间,在把握方向、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同一改革可以有几种方案同时试验,相互比较、补充、完善。基层试验可以为创新型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也有利于少走弯路,降低制度和政策创新的成本。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