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定成为金融业强监管年。今年以来,一行三会集体出动,密集发文进行规范,对各领域的风险进行排查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成为监管整治的重中之重。
5月8日,金融法专家曹兴权教授、程华副教授、嘻牛基金CEO左惟扬以及多位金融资深从业者参与有问论坛,一起探讨如何建设安全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等议题。多位专家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乱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加强互联网金融管理、防止风险方面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共识。
互联网金融市场创新给我国现行机构监管模式带来挑战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
西南政法大学金融法教授曹兴权认为,偿付能力监管的规避、投资者欺诈、资本脱离实体金融空转以及对机构监管模式的冲击,是互联网金融领域带来的四大特别风险和问题。
“金融+互联网后的金融市场创新又给我国现行的机构监管模式带来挑战。”曹兴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机构监管模式的冲击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强化功能监管等措施来应对;而对于投资者欺诈问题,可以通过市场行为监管、格式条款监管等措施来规范。但是,偿付能力监管的规避带来的金融市场系统的风险、资本脱离实体金融空转带来我国经济安全风险,有必要采取抑制过度创新、采取穿透式监管等监管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程华表示,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一行三会和各地相关部门,在进行全面的摸排和查处,并推出了许多相关的规范条例、办法等。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互联网金融乱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加强互联网金融管理、防止风险方面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共识。
“任何一种金融创新都存在一个创新、扩张、风险暴露、然后监管规制、达到有序的过程。”程华强调。关于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需要注意两点,第一是互联网环境下网络效应和羊群效应的强度更大、速度更快,因此日常追踪、预警是必要的。第二,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有自己的特色,安全防范和监管都需要根据国情来进行,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一定是一个边创新、一边建立行业秩序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控制金融风险 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自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多部门频繁发文,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稳妥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从金融风险到金融安全,再到国家安全,近期,中央把强调防控金融风险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充分体现了对确保金融安全的高度重视。那么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如何才能更好的识别哪些金融平台是有风险隐患的,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对此,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从业多年的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嘻牛基金)CEO左惟扬先生认为,首先要看平台有没有监管机构授予的资格证,注册资本为多少,有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截止目前,证监会仅发放了113家独立基金销售牌照,而申请牌照的潜在企业却有近千家,可见这牌照获取难度极大。嘻牛基金早在2013年9月就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独立基金销售牌照,实缴货币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次,可以看法人股东的情况,有没有相关的丰富从业经验,有没有不良记录。再次,是看平台有无正规银行做资金存管。最后是看平台的投资渠道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完善的风控体系,是否会存在投资失败资金断裂的潜在危险。如果一个金融平台不符合上述四点,那么很可能就是问题平台,会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这些情况,消费者都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上查到。
具体来说,像资金存管这块,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的不完全统计,约有281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占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的12.32%,其中有15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并对接上线,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量的6.93%。也就是说,90%以上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还未完成银行存管对接。而嘻牛基金,我们不仅受证监会监管,还受银行监管,这是比银行存管更严苛的概念。监管相比于存管,对资金的流向控制更为严格。原则上,监管只允许平台募集的资金流向正规金融机构,而存管则对资金流向的机构没有严格要求,可以是普通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同时,嘻牛基金CEO左惟扬先生也提醒投资者注意区分互联网金融安全与投资风险之间的区别,互联网金融安全并不代表投资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是一个客观规律。“作为从业者,我们只能从各个环节上加强监督,确保投资信息的真实有效。”
程华也提到,除了各方监管,金融消费者自己一定要学习,提高金融素养是根本。另外,处于中介位置的金融平台,合规经营、保持透明、客观的信息披露姿态,并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教育,这是对消费者权益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