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备电厂之"天降大任"
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 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这是继李总理今年3月提出"2018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第三轮降电价政策措施,目标在为一般工商业企业电在电价方面减负154亿元以上 。这154亿元的来源中,自备电厂缴纳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又是重中之重。
这不,各省纷纷响应总理减负号召,吉林省以0.15元/千瓦时 的征收标准打响了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的第一枪;山东省也不甘落后,作为自备电厂大省,于9月14日明确了自备电厂企业政策性交叉补贴缴纳标准,每千瓦时0.1016元 。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05元执行。
二、"拆东墙补西墙"是最上策吗?
自备电厂被降大任,要为一般工商业企业减负,被征收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将全部用于补贴和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既是为一般工商业企业减负,实则也是通过从电价下手来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刺激经济的繁荣与发展。然而,对自备电厂征收政策性交叉补贴真的能实现促经济、稳增长的目标吗? 如此"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又是否是最佳的促经济的手段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被征收和被补贴的企业究竟是哪些。
我梳理了部分自备电厂装机容量靠前的的企业名单,概览一下,不难发现,这些拥有自备电厂,且装机量不少的企业多集中于上游行业,如采矿业、基础能源行业等, 这些企业都是耗电量大、耗电成本占企业成本比重很高的高耗能、能源密集型企业。
而且这些拥有大装机容量的自备电厂的企业之中,还不乏许多上游行业的龙头企业 ,如魏桥集团是电解铝行业龙头,宝钢集团是市值超过1600亿元的巨无霸企业,山东信发是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名18的民企。所以,这批即将被征收的企业都是一群"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企业。一旦这类企业有任何风吹草动,对整个行业的定价、竞争状况,以及对所在区域的经济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因为自备电厂年利用小时数都较高,以7000小时计算,并假定征收的交叉性补贴标准为0.1元每千瓦时,则每年能从上述这些装机容量排名靠前的企业的自备电厂中征收的交叉补贴金额约为:
3181万kW(上表中10家企业的装机量总额) X 7 000 h = 2226.7亿kW·h
2226.7亿kW·h X 0.1元/kW·h = 222.67亿元
也就是说,每年从这十家企业征收的交叉性补贴就能超过200亿元,也远超第三轮工商业电价减负的目标。
再来看看最终能受益,收到补贴的企业是哪些。被征收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将全部用于补贴和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也就是说所有的一般工商业企业都能均匀地从这交叉性补贴中受益 。这个受益的范围就很广了,也就是说这部分交叉性补贴最终体现在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价上并不那么显著 ,远不如如被征收企业受到的影响那么剧烈。
至此,我能得出我的第一个结论,通过自备电厂征收补贴给一般工商企业减负,实质上只是把具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的羊毛薅到了一般工商业企业身上。
以装机容量排名靠前的十家企业为例,一旦超过1毛钱/度电的征收标准被严格执行到所有的装机容量上,十家企业中薅到的羊毛的能实现远超第三轮工商业减负设定的目标。由此,我们能够推断,这轮"自备电厂的薅羊毛运动"中,被薅到羊毛的企业其实集中度很高,几乎就是那么几十来家企业被薅了大量的羊毛,受影响程度之高,令人瞠目结舌, 对于装机容量大的企业而言,利润损失的部分将会在10亿元~80亿元/年之间。
对于普通的上市企业而言,每年10~80亿元的利润就很难实现,更何况每年要被直接拿走这么多钱。这无异于釜底抽薪,断了企业的生路。而且这些具有大装机容量自备电厂的企业,大多都是在行业内排名前列,对行业、对地区经济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的企业。
所以,交叉性补贴能够为一般工商业企业在电价上减负我信,但是交叉性补贴能否实现该政策的终极目标--经济的稳健增长,我对此持严重怀疑的态度。
例如,拥有最大装机容量的魏桥集团作为全球电解铝行业的龙头,坐拥全球第一的电解铝产能。如若遭受交叉性补贴的重创,对于行业内的铝价、铝产能的供给稳定,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铝价被过度推高后,也会加重中下游行业的成本,不利于中下游企业的发展。
拥有最大和第三大装机容量的魏桥和山东信发,分别是2018年民营企业第5强和第18强,同属山东省,对山东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以魏桥集团为例,以其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有2000多家,综合年产值5000多亿元,合计解决就业近30万人(其中魏桥集团自己的员工16万人,上下游企业员工10多万人),为当地滨州市直接贡献了半数以上的生产总值,占据当地金融机构半数以上的信贷总规模。一旦魏桥被严格执行交叉性补贴,则当地经济都会被"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产业集群中的企业都会受到牵连,当地的就业,还有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都会受到重创。装机量排名第六的南山集团,去年营收近千亿,净利润近六十亿,对山东经济的影响也举足轻重。一旦这些企业都被执行交叉性补贴征收,地区经济必将受到重创,就业与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都会被严重破坏。
所以,我的第二个结论是,通过自备电厂征收补贴给一般工商企业减负,本质上是以牺牲地区经济增长及稳定,部分企业的盈利能力,甚至是可持续经营能力为代价的。这个代价未免过于高昂。
三、"兴"与"衰"
7月19日发改委发布第三轮工商用电减负条例后,吉林、山东等省均迫不及待"一刀切"地将自备电厂交叉性补贴政策贯彻下来。于我看来,这样的"一刀切"未免太过急躁。所谓"义务",需与"权利"相匹配。在这些企业承担起自备电厂交叉性补贴征收的责任之前,是否应该提前明确好他们的权利,也给他们备有足够的缓冲及调整的时间与空间。
而且这些被征收自备电厂交叉性补贴的企业中,不乏许多像魏桥集团、山东信发、南山集团这样的自力更生、艰苦卓绝的民营企业,他们作为民营企业的领头军,在历史的舞台上曾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做出了长足的贡献。在改革开放三十年里沉沉浮浮后终于取得耀眼成绩的他们,不应在征收自备电厂交叉性补贴这波政策下而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