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曾常青律师事迹
曾常青
概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书记兼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工商管理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个人职务:
深圳市宝安区政协委员
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纪委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南山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深圳市南山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深圳市科联专家服务中心理事会副会长
深圳市邵阳商会监事长
深圳市商务代理行业协会监事长等社会职务
曾常青律师是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律师,曾常青同志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并主动要求挂点深圳最边远的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和碧眼社区,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及群众纠纷调处,并创设了将固定设点和流动咨询相结合的“光明模式”。该模式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还亲切接见了值班律师并批示“我到光明街道调研时看到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尽量在宝安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开。”深圳市司法局因此授予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
教师出身的曾常青,现任深圳大学的兼职法学教师。他结合自身经验和特长,从增强居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协同所里律师成功化解了光明街道碧眼农贸市场搬迁租户因补偿问题群体上访、福永街道鱼鰛地开发因经济补偿问题上访、2010年DDS东道物流拖欠货款纠纷等群体上访等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劳资纠纷事件。
曾常青同志常年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宣讲《婚姻法》、《治安处罚法》;进入工厂企业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为社区干部、居民、企业员工、人民调解员、治安联防队员开展法律讲座10场,培训人员1500人次。同时通过《宝安日报》中的“说法周刊”、“宝城律师信箱”等专刊专栏,为广大读者分析案例,解读法律。近两年来,曾常青在《宝安日报》等报刊共发表普法宣传稿件50余篇。曾常青律师执业活动曾被《人民网》、《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多家媒体报道。有长期在央企担任高管和在高校任教的经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及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实务型律师。
曾常青律师著有《企业法律顾问与你同行》、《生产制造企业诉讼实务与办案策略》(法律出版社)。
曾常青律师在公司并购、公司僵局化解、重大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贷款回收、知识产权等各类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都非常善长。
曾常青始终坚持:“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要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增强基层百姓法律意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过往几年,他参与法律咨询活动118场,信访接待15场;参加电台、电视台法制栏目点评11次,接待咨询群众1520人次;开展法制讲座7场,培训人员5200人次。曾常青同志先后被宝安区司法局评为2007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1年7月,被中共宝安区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共广东省律协工委评为“优秀共 产 党员”、“广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共 产 党员”,深圳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等称号。曾常青同志担任总支部书记的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被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