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2012年年末,华夏银行理财经理私售理财产品风波,引爆了一直隐匿于台下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问题。而更早之前的中诚信托一款30亿元信托计划涉险,则冲击了信托行业刚性兑付的行业“潜规则”。
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相继“出事”,宣示了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正在逐渐暴露。
对于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多家机构的预测普遍在20万亿元上下。如此巨大的规模或许意味着,2012年零星爆发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无法按期兑付事件也许只是一个前奏,2013年乃至2014年将面临更大的考验。
在中国,“影子银行”被普遍认为主要集中于三种形式的融资。第一类是银行表外业务,如理财产品;第二类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第三类则是民间金融。
根据中金公司的估算,理财产品方面,预计2012年末理财产品余额将达到7万亿元,同比增长53%。部分理财产品资产池涉及委托贷款、信贷资产转让等,从而规避了监管层对信贷规模、拨备等的管控。
信托资产方面,银监会非银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底,全行业管理信托资产已经扩张至6.98万亿元。
民间金融方面,2011年爆发的温州民间借贷链条断裂,凸显出民间借贷快速发展中的一些风险。受此前风险暴露影响,预计2012年规模将有所萎缩,余额将降至3万亿元左右。
即使对这三种“影子银行”简单加总,2012年末规模估计就达到约20万亿元。而中国目前GDP规模也只有约50万亿元。数量上判断,中国的“影子银行”已经十分庞大。
“‘影子银行’体系,作为对正规融资渠道的一种补充,有其存在发展的合理性。”一位银行业人士称,但最近几年“影子银行”的爆炸式增长源自银行信贷规模管制,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公司转而寻求信托等“影子银行”,“实际上是这些机构填补了银行留下的空白。”
中金公司认为,我国“影子银行”的迅速扩张,主要带来四个方面的问题:风险缺乏有效监管;造成无风险利率定价错误;政府部门参与到“影子银行”体系中,对私人部门资金造成挤压;信贷量、M2等货币数量指标意义下降。
在信托层面,尽管信托涉足领域广泛,但很大一部分资产负债表为贷款类,而且通常是对哪些无法取得银行信贷的高风险实体机构,例如房地产开发商或地方政府投资工具。当信托部门发生更严重的信贷问题时,一些金融损失甚至会溢出到银行业,因为银行是信托产品的主要营销渠道。
在理财产品层面,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通常较短,收益率比存款利率稍高一些。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筹得的资金被用于为表外资产融资。这种方式,使银行逃避了规模监管,但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
“虽然根据合同约定,看起来非保本类产品在增加,但其实在大部分产品中银行都承担了隐性的担保义务。”一位银行业分析师称,隐性担保看起来可以使银行将一部分责任表外化,实现监管套利,但银行仍在实质上承担着对应的声誉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换句话说,当理财产品发生亏损时,银行或者需要直接承担这部分亏损;或者由于违背了事先的隐性担保而需要承担声誉上的损失;同时银行“发短投长”的期限错配还承担着流动性风险。
有分析人士建议称,究其本质原因,“影子银行”膨胀在于利率管制。“影子银行”体系的膨胀实际上是各方对利率管制的一种突破。从这一逻辑出发,与其限制“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不如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