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集中供暖?
又到一年中最冷的时候了,北方早已开始集中供暖,而生活在南方的人们,则要用五花八门的方式解决温暖的问题。网络上关于希望南方也采取集中供暖的呼声很高,呼吁各地重视市民的冬季采暖需求。“都是南方,湖南和海南能比啊?”这句话引起了很多南方人的共鸣,以一条线来划分采暖区域,让不少生活在秦岭淮河以南省市的居民认为不公平。(2013年1月3日《时代周报》)
应当说,即使是在我国南方这样一个被某些专家定义为是温暖气候的地区,如果根据“相对湿度每上升一个百分点体感温度下降0.2℃”这样的常识来进行折算,也就是说,南方冬季各月实际体感温度,平均大多数比实际温度低10℃。因此,这样的数据也足以能够更为真实地反映出南方居民所感受到的寒冷要比北方居民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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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暖是否现实?
首先,南方特别是长江沿线,冬天确实非常冷。这些年来,全球变暖以后,水蒸气蒸发量增加,冬天反而变得更加寒冷、更加潮湿,所以南方供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但是供暖和大规模集中供暖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有些人提出来是不是能够像北方一样进行大规模集中供暖。首先,这样做非常不经济,北方像一些特别寒冷的地区,可能会达到210天供暖期,有些地方会达到180天,北京可以达到120天的供暖期,在山东等地可以达到大概90天的供暖期,但是南方有些地方恐怕都到不了60天,有些地方甚至可能只有40多天的供暖期,如果这么短的供暖期建设这么复杂的城市管网系统,每年运行的时间又非常短,再加上南方地下水位又非常高,管网损坏率非常高,所以从经济性来说,肯定是不合适的。
很多家庭说,只要45天的供暖,像北方一样大概一平方米交30块钱,更多的老百姓可能也不愿意这么去交钱。所以在南方如何解决集中供暖问题,变成了非常复杂的问题。
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其他角度来衡量集中供暖,它实施的难度还体现在需求和建筑设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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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供暖因地制宜
【上海】:专家建议发“冬季取暖费”
上海等长三角地区的集中供暖问题,在一些能源专家看来,远不如研究政府补贴电费来得实际。
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教授吴力波认为,政府可以考虑给予市民“冬季取暖费”,“这种补助的形式可以通过电费补贴实现,比如规定,平均气温低于5℃的天数达到多少,就上调基础电量或者降低阶梯电价等”。
也有不少专家建议,可以通过提高建筑本身的保温性来解决近年来上海当地供暖的燃眉之急。据悉,上海新的建筑设计标准已经提高了建筑节能的要求,要求兼顾门窗的气密性、墙体保温隔热等参数,提高建筑物室内的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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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选择性配套非基础配套
合肥市热电集团负责人汪昌跃表示,南方集中供暖模式应该是基础性配套和选择性配套的复合体。“在合肥,对于有用热需求的企业集中供暖属于基础性配套,对于居民而言,有需求、有消费能力、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可选择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是一种选择性配套,不像水和电那样属于基础性配套。”
合肥的供暖属于选择性消费,不像北方城市,家家有暖气,家家有政府补贴,其费用根据物价局核准,对于统管小区,按面积收费为17.5元/平方米/季,按流量算0.35元/千瓦时。而对于按面积收费的自管小区,热电集团只负责蒸汽送到小区泵房,收取物价局核准的140元/吨的蒸汽价格,从泵房到业主家,则由物业公司维护运行,中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循环泵的电费、水费、蒸汽损耗费、人工费等等,都会转嫁到业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