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智慧在河北沧州南皮县采访时遭阻挠,当地官员薛文远欲拿钱“封口”,遭拒绝后,将徐智慧扣留。薛还多次声称要下跪,“如果摆不屈记者,徐智慧走了,我就死了。”
“不拿钱,你走不了。”已经离开南皮县的徐智慧,仍在反复琢磨这句话背后古怪、夸张、强迫性的逻辑。
在12月26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6个小时里,他无数次听到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薛文远说起这句话。(2012,12,28“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披露河北被扣经历:封口费10万 官员欲下跪》)
看这样的报道,其实完全没有需要拘泥于其中的细枝末节,只须“提纲挈领”就行。
先请大家揣摩一下双方讲话中的言外之音:(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薛文远,以下按现如今通常的称呼简称“薛办”):“你暂时不克不及走”。“不拿钱,你走不了。”(记者)“可见有人在外监视。”“上茅厕,薛文远也要跟着。”(薛办)“如果摆不屈记者,徐智慧走了,我就死了。”(记者)“无论怎样解释不做有偿新闻,不收封口费,对方仍不罢休,反而认为‘嫌钱少’,放在桌上的现金越来越多。”“一开始,两个采访对象就提出要给我几百块钱,希望我息事宁人,不要报道此事”。“在他们看来,记者收下这笔钱,就表现承诺放弃报道。”(薛办):“你们单位是否缺经费?我们可以合作,并提供给你们一笔经费。”“经费不嫌多,我们给你一点”。(记者)“我不明白,他们何以觉得所有记者都能用钱来摆平,我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钱不克不及收,调查采访对方也无权干涉。”(薛办),“其他记者来,最多给2000元就痛快走人,给你的是最多的,1万块不敷吗,你想要多少,你开个价!5万,10万?”。
再来看看“封口费”的赓续自抬“价位”:“一开始,两个采访对象就提出要给我几百块钱……”;后来,这两个采访对象又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地往他的包里塞了2000元钱(徐坚拒,并在第二日退还现金);徐智慧到国土资源局与薛文远聊了一会儿后,对方拿出5000元现金;重返办公室,桌上的现金酿成2万元;““其他记者来,最多给2000元就痛快走人,给你的是最多的,1万块不敷吗,你想要多少,你开个价!5万,10万?”。
最后看看记者何以离开采访地:26日下午4点25分,(中国新闻周刊编委刘婉媛)发微博称:“中国新闻周刊资深记者徐智慧到河北沧州南皮县,采访非法取土破坏农田一事,遭到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官员阻挠骚扰。以该局办公室主任薛文远为首的几名官员,要求徐放弃报道返回北京。12月26日下午,徐被困于国土资源部办公室中,对方要给他1万元,被徐拒绝。对方说如果不拿钱就不让走。目前徐仍被扣留。”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开始跟进,以直播的形式连续报道此事。此事最终得到了许多媒体和加V用户的转发和评论。
河北省人民ZF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河北发布也转发@中国新闻周刊的微博,并敦促河北省沧州市委外宣局官方微博@运河古都调查核实。
与此同时,《中国新闻周刊》社委会、编委会相关领导也和当地领导进行沟通交涉,强调要包管记者人身平安,并要求尽快放人。
直至26日下午7点,在舆论压力下,经过本刊多方沟通,南皮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中举、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传江等人露面,与徐智慧进行商谈后,表现这是一场“误会”,并最后派车将徐智慧“礼送”出境。
就在这样的“提纲挈领”之中,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心中有鬼”早已不言自明。胆气何来?不就是因为“心中有鬼”见不得人,黔驴技穷而狗急跳墙,因此才华出如此荒唐的事来?不就是在执法违(犯)法之后,以限制记者人身自由(与“非法拘禁”五十步与百步)再来一个罪上加罪?纵观这一事件,起码有六大内幕必需揭开:
第一、“当地取土破坏农田”是否属实?其中究竟严重到了何等程度?否则何以如此见不得阳光?何以怕到如此程度?何以到了官员数次欲下跪的地步?
第二、以“封口费”屡屡“打发”记者是否事实?如果是,是否说明南皮县国土资源局在违犯土地管理法规方面,劣迹斑斑?
第三、公室主任如此作为的幕后指使者是谁?一个小小办公室主任,竟一边限制记者人身自由,一边赓续加码以金钱诱惑记者,何以有这么大的胆子?何来那么大权力?如果没有人在背后撑腰,这样的事他岂能干得?
第四、限制记者人生自由的决定是谁作出的?正因为一个小小的办公室主任弗成能如此胆大妄为,谁敢包管没有幕后指使者。如果有,此人是谁?
第五、记者“不留一手”后果将如何?如果不是“他(记者)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见软的欠好使,接下来对方很可能来硬的。所以在饭前就与杂志社编委刘婉媛通电话告知情况,并约好刘在两个小时后与他联系记者徐智慧”而“留了一手”,有人会不会以记者于往返途中“消失”相忽悠?谁敢包管这样的事不会发生?
第六、“礼送”出境是否怕记者“卷土重来”?否则何以如此“客气”?这是不是说明南皮县国土资源局除本次采访内容外,另有更加见不得人的事存在?
在十八大圆满落幕一个多月之后,竟发生如此令人发指之事?沧州南皮县究竟谁家之天下?这样的事岂能放过?岂能以仅仅免去办公室主任草草了事?而这样的事,岂能由当地既当“运动员”又当“评判员”?所以,沧州乃至河北省纪检委、国土局和公安厅(局)是否应该联手行动?是否应该在揭开六大内幕之后,对相关人等以党纪国法从严论处?
我们,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