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欠三名工友的钱不还,且下落不明,三名工友报警诬告其盗窃,罗某最终被警方错误立案并被刑拘17天。记者昨天获悉,三名工友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已被公诉至密云法院。
张某、胡某、上官某与罗某是密云县某工地的工友。在日常往来过程中,罗某分别借张某2000元、胡某1000元、上官某2900余元。罗某许诺领取工资之后即把欠款还给三人。去年11月11日晚,工地发放工资,张某等三人领到钱后回宿舍,结果发现罗某不知去向,且手机关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次日上午,张某等三人再次联系罗某,均未果,胡某随后去上班。为了惩罚罗某,张某、上官某经商议后报警,称罗某盗窃二人现金2000元、2900余元。胡某下班后得知二人报警,也对警方称罗某盗窃其现金1000元。三人还提供虚假证据,意图使罗某受到刑事追究。
最终,罗某被公安机关错误立案并被刑事拘留17天。因罗某一直不承认自己盗窃,称此事纯属借款纠纷,警方最终核证是张某等三人撒谎,遂将罗某释放,并将张某等三人控制。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等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因三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对他们从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