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机男”图片被转发7000多次,律师称“人肉式”曝光有侵权风险
黄寿长
网友“@土耳其米饭布丁”发的男子图片。
晶报讯(记者 黄寿长)近两天,一条微博被网友热传:网友“@土耳其米饭布丁”称,4月4日下午,她在深圳地铁罗宝线上被一男子性骚扰摸屁股,后将其正面的清晰照片发上微博,呼告大家转发。该网友的“微博身份”认证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随即,“这个男人”的照片被转发7000多次!
遭遇“咸猪手”固然令人气愤,但采取这样的方式维权,是否反有侵权之嫌?
总领事女助理称地铁遇“咸猪手”
“土耳其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行政及媒体技术官员、总领事助理”(以下简称“总领事女助理”),这是发微博称在深圳地铁遭遇“咸猪手”的网友“@土耳其米饭布丁”的微博认证信息。
女助理在微博中称,4日下午5点半左右,他在国贸站上了罗宝线,“图片中的男人在我准备坐下他旁边的空位置时性骚扰我摸我屁股。我跟他吵起来了,至少让整个车厢的人都知道了。请大家在各个网络平台及微博上帮忙转发这条信息和这个男人的照片,好让全世界知道。谢谢!”
多数网友呼“干得漂亮”
眼尖的网友很快发现了博主的“总领事女助理”这一微博认证信息,并在评论中留言提示:“博主身份大亮”“默默地看了下博主资料”。有的网友甚至评论说,不要“咸”出国际纠纷呀。
在700多条评论中,围观网友的观点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力挺派”。多数网友大呼“渣男要火”,“这男的绝壁作死”。还有的拿图中男子手中的粉色手机说事取乐:“粉机男,你摸出大事了!”有网友说“干得漂亮,对这种人就是要这样”。
二是“理性派”。有网友认为,“会不会是误会,地铁里人多挤来挤去,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一网友说:“博主说被性骚扰摸屁股,有报警吗?有人证和物证支持吗?如果没有,这样上传他人正面照片并引起大量转发,当心反成被告。”
昨日凌晨微博被删除
记者致电土耳其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未果。多次留言给发“总领事女助理”(其微博中多次提及领事工作等,与“微博认证”身份紧密相关且时间跨度较长)要求采访,也未获回复。
昨天凌晨,@土耳其米饭布丁又发微博称,“谢谢各位关注我昨天发的在深圳地铁上被性骚扰一帖,帖子我已经删除,因为实在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当时只是觉得委屈想告诉在微博里有关注我的那些朋友们而已。”
□律师说法
维权是个技术活,
不能逾越“法律边界”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律师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女性在公众场所遭遇“咸猪手”的现象时有发生,但采取上传图片到网络的方式维权,需要有证据支撑。这种“人肉式”曝光面临相当的风险:如果视频及现场人证等证据不足以支持,这种行为就对当事男子构成了另一种侵权,反而有成为被告的可能。
菅峰律师说,女性在公共场所遭遇“咸猪手”,不应忍气吞声,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1、从正当防卫的角度出发,根据被侵犯的程度,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比如给他一个巴掌,或呼告引起关注并求援。2、报警,这是最好的方式,只要警方介入,将相关当事人带回调查,就会将相关事实固化为证据,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违法者受到惩处。
菅峰律师最后强调,维权是个技术活,关键是不能逾越“法律边界”。比如,有人摸你屁股,你把他打成轻伤甚至重伤,就陷入了另一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