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一辆小轿车撞开城关区天庆丽舍情园小区的停车场道闸,司机一踩油门扬长而去,站在原地干瞪眼的保安表情凝重之余还显得尤为吃惊……这是一起发生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冲突,起因是业主拖欠了3天的停车费。事件的结局也没有那么容易,接下来,因为这场“冲闸”衍生出众多枝节,业主、物业纷纷闹上法庭,希望法律能为自己伸张正义。昨日,记者获悉,他们之间的纷争在历时一年之后,兰州中院做出终审判决。
保安拦车业主冲闸
段某是兰州市城关区天庆丽舍情园小区业主,甘肃天庆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庆物业)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间回到2013年1月23日早上,段某驾驶汽车出小区停车场门口时,突然被门口保安拦停,原因是段某车辆的停车费欠费3天,段某首先认为小区物业收取的停车费金额不合理,其次当天有急事,但3天费用的拖欠令段某无法立即脱身,看着坐在车里身怀六甲的妻子,突然,段某一踩油门,索性撞开停车场道闸,扬长而去。
矛盾升级各诉赔偿
事件开始后便愈演愈烈,2013年1月24日,段某发现,自己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的车辆变了样,不仅车轮被铁链锁住,车身也有石头砸过的痕迹,车前还被堆放了不少石头……段某找到物业公司就事件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1月27日,天庆物业向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报案要求对段某撞断道闸进行处理。2013年2月2日,段某开车至小区门口时,再次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
总结来说,物业公司声称段某要为自己冲卡的行为负责,对损坏的道闸系统进行赔偿,支付维修费用4800元。可段某却认为,自己在这起纠纷中没有过错。事发当日,物业公司在明知车内有孕妇、且时间很紧迫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人员强行将车辆扣留在大门口,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决方式。段某认为在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受到威胁时,驾车冲闸是维权和将危害减少的唯一途径。除此之外,车辆在小区停车场内被人下黑手造成的车辆损失,物业公司应该赔付!
法院宣判双方均有责任
双方调解不成只能闹上法庭,该案的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天庆物业作为兰州市城关区天庆丽舍情园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物业管理服务部门,理应为小区业主服务,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及使用,段某的车辆在小区停车场内车轮被铁链锁住、车前被堆放了石头,物业公司未尽其管理职责、未能及时排除妨碍,致使段某的车辆无法使用,作为管理停车场的天庆物业理应赔偿段某的合理损失。
天庆物业诉求段某赔偿4800元车闸维修费,作为业主的段某,欠交停车费的情况属实,理应按规定积极配合缴费,其在物业公司拒绝放行的情况下,强行撞开停车场道闸出门,致使停车场道闸等系统损坏,对酿成本案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故理应赔偿道闸等系统的安装、修理费用的70%。
而天庆物业作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理应为小区业主服务,在业主有特殊原因情况下,应给予一定合理期限进行缴费,因物业公司拒绝业主通行,致使酿成纠纷,物业公司也有一定责任,故应由其自行承担30%的道闸等系统的安装、修理费用。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天庆物业赔偿段某经济损失2000元;段某赔偿天庆物业道闸等系统的安装、修理费用3360元;并支付应付的停车费。
一审宣判后,双方仍旧不服,上诉至兰州中院,但中院的最终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