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车向小贩的三轮车靠近。
■城管执法车和三轮车看上去靠在一起。
■小贩的三轮车撞树侧翻了。
■小贩倒地,城管执法车离开。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被判行政违法,城管不服上诉,昨日二审开庭
去年春节,小贩王山(化名)在花城广场卖果汁时,遇上城管执法。他骑着小三轮车避走,撞上路边的树,受伤后住院19日。因得不到合理赔偿,小贩把城管告上法庭,一审胜诉。法院认定城管驾驶电瓶车靠近快速奔走的三轮车,侵犯了小贩人身安全,行为违法。城管不服上诉,昨日二审开庭,再度聚焦:究竟是小贩自己追上城管,还是城管追超了小贩?
事发
小贩撞上树,他们笑笑离开?
春节假期,广州花城广场游客熙攘。2013年2月13日,山东男子王山推着他的小摊子来到博物馆附近卖鲜榨果汁,却发生了意外。
王山陈述,当天中午时分,他发现有城管来,赶紧驾着他的三轮车回避。谁知,城管开着电瓶车在后头穷追不舍,超车后调头从前头截住他。他躲避不及,车子开上绿化带撞到树后侧翻,自己跌落下来,夹在三轮车和大树之间。
“其中一个人下车看了看我,笑了笑就上车走了。”王山说,当时他大喊救命,要求帮忙拨打120,结果城管置之不理,扬长而去。
王山痛晕过去,朋友赶到后拨打了120并报警。在医院,王山被诊断身上多处挫伤,一根肋骨骨折。王山称,他醒来后还惦记着他的摊子,让朋友去收拾。结果发现,城管折回事故点,把榨汁机、不锈钢大筐、橙子、甘蔗全都扣留了。
讨要不到赔偿,小贩状告城管
起诉
王山称,住院19天,花费了近7000元。 出院后,他与城管协商赔偿。然而,城管支借5000元后,再没表示。王山几经讨要,榨汁机拿回来了,可是他价值1000多的心爱不锈钢大筐没有了。城管告诉他,已经拿去销毁了。
多次交涉,大字不识几个的王山决定打官司。去年4月,他找到法援律师张启军,把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天河分局告上法庭,他要求:判城管行为违法、赔偿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9万余元。
此案开庭,张律师提出,王山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轻微,他发现城管时候主动回避,却被狂追并最终受伤,城管行为已经超过了辱骂、威胁当事人的程度,构成违法。其后,城管不顾王山伤情离开,行为再次违法。
张律师还指出,王山主动回避,物品还被扣押,一个多月后才拿到扣押文书,城管再三违法。
城管
是小贩赶上了执法车,自己撞倒了
对此,天河城管分局代理人称,当日已经对王某进行过一次教育。事发前,他们驾驶电瓶执法车绕场巡查,王山驾驶三轮车加速离开。
城管提交录像监控称,三位城管驾驶电瓶车继续前行巡查,王山加速离开时赶上了电瓶执法车,城管遂减速前行,双方没有碰撞。见王山跌倒后没事,就继续往前巡查。
城管认为过程中没有对王山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谈不上违法。王山驾驶非法改装人力三轮车,加上明显超载、附近路面、操作失误等问题,导致发生事故,行政机关不需要赔偿。
关于扣押物品,城管称只是暂时替派出所保管,没有非法扣押现场遗留物品。
判决
法院认定执法车向三轮车“靠过去”
一审后,法院认定了王山大部分陈述,认定“城管驾驶电动车追上了王山, 驾驶电动车向王山快速行驶的三轮车靠过去,并在王山跌倒后,离开现场” 。
法院认为,城管将电动车靠向三轮车,导致王山出于避险的本能驾驶三轮车撞树而受伤。作为国家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摆卖行为进行查处,是其法定职责;但在执法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不应作出危害行政相对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法院认为,城管未有证据证明王山有任何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却故意将电动车靠向快速行驶三轮车,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侵犯性,对王山事故负有责任,非必要地危害了王山人身财产安全,具有违法性。
城管扣押了物品,且超过了法定期限,在运走物品里包括的不锈钢大框,被告出具的收据上未作记载,也未将不锈钢大框发还被告,明显违法。据此,法院确定城管追赶行为违法,应赔偿王山共计2.7万余元。
城管追赶小贩,还是小贩碰上城管?
二审
■焦点
一审判后。城管不服,提出上诉。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城管代理人认为,当日是王山发现城管后,不配合调查,属于逃避执法。王山本来可以停止驾驶,其不停车还开上路边绿化带。王山事故纯粹是因不当驾驶,城管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停留在“预执行”阶段。
代理人称:“执法车是按既定路线在巡查,是王山逃避离开时,跟了上来。”城管认为其在进行例行业务巡查时,与王山摔倒无关。
城管是否在追赶小贩,成为庭审焦点。张律师分析录像指出,执法车辆明显追赶原告,在三轮车倒地后,执法车重起驾离时,有明显向三轮车改变方向的行为,足够证明城管调转方向欲占道拦截。
■花絮
买过一杯甘蔗汁,主审法官申请回避
昨日的庭审现场,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当城管陈述意见时,主审此案的汪法官突然打断,要求暂停审理。其表示似乎目击过此案,提出申请回避。
查看了视频后,汪法官确认当时在现场,当下退出法庭。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没有异议。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律没有规定这样的情况应回避,但建议法官如此操作。汪法官表示,这种情况提出回避,也有点压力。但或许更严谨公平。
汪法官解释:“其实我在王山摊上买了一杯甘蔗汁。” “目睹现场,作为常人,难免有先入为主的可能。这样来断案,我认为不公平。”
汪法官还表示,此案有录像视频,整个过程被完整记录。有没有人证已经不那么重要,申请回避不影响审理。
文盲小贩 走上诉讼路
对话
昨日,王山在两位朋友的陪同下到了法庭现场。整个过程,他都安静地听律师陈述意见,未曾插话。他身着浅蓝衣服,蓄着小胡须,身体看上去已经恢复健康。庭审结束后,他接受了记者采访,称自己不识字,打官司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谈生活
朋友说摆摊赚钱
保安转行当走鬼
新快报:发生这样的事,家里人担心吗?
王山:我一个人在广州。三岁时,爸妈不在了,我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现在他们也不在了,我一个人在这里。
新快报:你什么时候开始摆摊的?
王山:我以前在酒店做保安,工资太低了,一个月不到两千,在广州很难生活。干摆摊也才几个月,应该是2012年10月左右,朋友说这个比较赚钱。
●谈摆摊
听说现在文明执法
躲开就没事了
新快报:之前有没有遇到过城管执法?
王山:一开始,我在天河南摆摊。同行跟我说,碰到城管你躲开就没事了。现在执法都很文明了。春节,朋友说花城广场那里人多好卖,我就去了,才去第一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新快报:当天为什么逃这么快?
王山:当时心里确实很害怕,他们追得紧,太快了。
新快报:以后还会继续去摆摊和城管打游击战吗?
王山:很多人都这样啊,有些人干了这么多年,不是还在干吗?不偷不抢,靠双手吃饭。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还得继续摆。
新快报:合适的工作是什么样的?
王山:没文化没文凭,找不到。我去应聘保安,都还被嫌太矮了,没有文化。
●谈官司
医药费都是朋友出的
我只想尽快拿到钱还给他
新快报:为什么想到去打官司呢?
王山:我休养了好几个月,没有收入,医药费都是朋友出的。找城管,找街道办,他们说出了院就不管了。再后来,我去,他们就叫公安来。公安告诉我,可以找法援。
新快报:打官司,感觉难吗?
王山:我去找法援时,说要找村里开证明。山东那边给我开了证明,我才找到律师。我一个字也不认识,不想打官司的,真是没办法。他们说了,你上法庭,告赢了就给你钱了。
新快报:现在对方上诉了,你怎么看?
王山:感觉很莫名。我后面还有误工费、医药费,超过一审判决的数额。我没上诉,就是想尽快拿到钱还给朋友。没想到对方还上诉了,这又得拖几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