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理工学院教授孟某在申报一个纳米材料研究中心时,刷卡23万余元为张实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张实则在项目申报、评报、验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前者开方便之门。
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
约一周前,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宣判。二审法庭认为检方指控他收受企业老板2根金条证据不足,改判其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但在此前的一审中,海珠区法院认定赵必强共计受贿14万余元,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在过去的一年,广东省、广州市科信系统曝出腐败窝案,上至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副厅长王可炜、厅党组副书记张明;下至广州市科信局局长谢学宁、荔湾区科信局局长赵必强等在内的共计50多人落马。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陆续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据悉,科信系统的腐败主要发生在科研项目资金的划拨缺乏监管,以及负责官员权力过大上。
一审:认定收受财物14万余元
今年50岁的赵必强落马前担任荔湾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以下简称“科信局”),正处级官员。海珠区对此案一审时,认定赵必强共计受贿财物约14万元的金额,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一审法院所认定的两宗事实中,第一宗为赵必强为从事液晶电视项目的男子曾某提供帮助,使曾某所在公司成功申报荔湾区相关项目并获得50万元专项扶持金。曾某为了感谢赵必强的关照,向他贿送价值6.9万余元的龙凤金条2根。
第二宗事实为赵必强为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荔湾区相关项目提供帮助,使得立白集团成功获得项目扶持资金约500万元。另外赵必强还在立白集团获评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博士后工作站等过程中提供帮助。为了对赵必强表示感谢并维持良好的关系,广州立白企业集团公司副总裁杨某某先后送给赵必强感谢费6万元,以及为他购买的3台价值1 .1万余元音响设备埋单。
二审:收金条证据不足获改判
赵必强在一审被判刑后,以检方指控他收受2根金条的事实不存在,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广州中院在对该案二审后认为,检方指控赵必强收受金条的时间,赵必强方面提供了出入境记录证实那时他在国外。且行贿人的证言与赵必强的口供存在矛盾,对送收金条的细节存疑。另外由于办案机关未能搜查到金条的实物证据,因此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对检方的该部分指控不予认定。
最终,广州中院仅认定赵必强受贿7.1万余元,改判其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1万余元上缴国库。
[案例]
官员帮企业拿政府扶持金
企业老板随即奉上感谢费
据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此前称,广州市科信系统窝案涉及广东省、广州市及各区三级科信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涉案人员上至“一把手”,下至基层官员,涉案企业既有知名高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也不乏新生小公司,涉及项目扶持资金动辄数十万、上千万元,且多为广东省内配套扶持项目。
以荔湾区科信局局长赵必强案为例,向其行贿的分别为一家经营液晶屏项目的公司老板,另一家则是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赵必强为对方付出的,则是在上述企业获得区政府相关扶持资金的申报过程中开绿灯。其间的利益输送链条简单而粗暴。
在另一宗既已开庭审判的案件中,广州市科信局某处处长张实被控受贿67万余元,而涉嫌向他行贿的7人中有5人是企业高管,另外还包括2名中山大学的教授。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就来自中山大学理工学院教授孟某,孟某在申报一个纳米材料研究中心时,刷卡23万余元为张实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张实则在项目申报、评报、验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前者开方便之门。
[案情]
广东科技系统腐败窝案
正副厅长被查涉案超50人
广东科技系统在过去的2013年无疑遭遇了一次官场地震。上至省科技厅正副厅长、一名厅党组副书记,下至广州市科信局局长、处长,荔湾区科信局局长等共计50余人落马。
2013年5月,广州市纪委通报,广州市科信局局长谢学宁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案件还牵涉科技系统多名官员。
同年7月,广东省科技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兴华在电台节目畅谈学术反腐问题3日后,突然被宣布涉嫌违纪正接受调查,成为广东省科技系统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2013年12月,广州市科信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原处长张实涉受贿67万余元一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同月,荔湾区科信局原局长赵必强受贿一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
2014年2月份,广东省纪委宣布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正接受组织调查。
广东省纪委在2014年3月14日通报,广东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副厅长王可炜落马之后,广东科技系统又一名厅级官员被调查。
据统计,目前广东科技系统涉腐败落马人员已逾50人。其中据广州市检察院此前通报,2013年该院已立案查处了广州市科信系统腐败窝案25件29人,涉案金额共5000余万元。
南都记者 吴笋林 实习生 于蕾 麦一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