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邓先生打球过程中,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雷声响起,邓先生不幸遭雷击晕倒,身上衣服碎了,前胸、大腿、左脚趾烧伤。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48岁男子在东莞东城一高尔夫球场挥杆打球时,不幸被雷击受重伤,成半植物人状态,伤者家属起诉球会索赔70多万元。昨日,此案在东莞东城法庭开庭审理。“球会”在事发前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伤者医药费的认定成为庭审焦点。
打高尔夫球时遭雷击受重伤
去年7月20日14时50分左右,邓先生与两朋友在东莞峰景高尔夫球会打高尔夫球。当时,天色阴沉,但没有下雨,大家觉得不会有事。但是,就在邓先生打球过程中,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雷声响起,邓先生不幸遭雷击晕倒,身上衣服碎了,前胸、大腿、左脚趾烧伤。
经医院检查,高压电流穿过邓先生的身体进入地面,送院时其心跳已停止,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经过救治,邓先生命保住了。昨日,伤者家属介绍,邓先生到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基本确诊终身瘫痪,成半植物人状态,“思维意识差了很多,不能讲话、不能写字、小便失禁、认知能力很差,天天需要家人贴身照顾,医药费花好几十万元了。”
随后,邓先生家属将涉事峰景高尔夫球会告上法庭,称邓先生2012年成为该球会会员,2013年雷击事件发生后花费巨额医药费。作为高尔夫球场的经营者,应提供安全服务场所,要求球会承担70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涉事球会称事发前拉响警报
昨日下午,东莞市第一法院东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焦点集中在医药费认定、球会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两大问题上。关于医药费的认定,双方表示需进一步确认。
但是,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方面,涉事球会称他们尽到了。事发那几天,气象部门预报东莞会出现雷暴天气,高尔夫球场是空旷地带,容易发生雷击事件,球会立起警示牌,事发前还拉响警报要求封场,三位球童也劝邓先生及其朋友离场,另两人当场离开,但邓并未立即离开,“雷击是不可预见的,此事有不可抗性,而且垫付了25万元的医药费。”
对此,原告方面则称,邓先生进去打球时,球会没有向其警示雷雨天气不能打球。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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