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梅县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黄义涛、曾志谦)听朋友说胃不好,陈某好心送去草药,没想到草药里混杂了断肠草,害得朋友中毒身亡。陈某在追悔莫及的同时,也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4月,陈某到梅县畲江某砖厂拉砖,与厂长郑某闲聊时,听说郑某长期被胃病折磨,便想起自己的叔叔说过有一种草药可治疗胃病,是个偏方,叔叔还说过他自己也患有胃病,吃了这种草药后胃病就好了。陈某便向郑某推荐,并说帮忙采摘送给郑某。
几天后,陈某邀其叔一起上山采摘了部分这种草药回来并晾晒干,拿了1斤分成3小包送给郑某。一天中午,郑某用这种草药煲了一碗汤喝下后,却感觉不对劲,赶紧叫人送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司法鉴定死者郑某系因钩吻碱中毒死亡。经查,原来陈某叔侄两人上山采药时误将与这种草药混生长在一起的毒性极强的断肠草采摘了回来,送给了郑某吃下。事发后,陈某对朋友的死深深自责,向受害人家属赔偿损失30万元,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鉴于陈某案发后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梅县区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