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熙律师事务所 吴宗龙律师
2014年7月30日,我国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成为各大网络的头条,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必将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带来深刻变革。然而,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来看,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将改写人身伤亡同命不同价的历史。
我国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在赔偿标准方面历来存在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的区分,一个城镇户口人员伤亡赔偿达到百万余元,但如果是农业户口可能只能获得30万左右的赔偿,甚至更低,客观上造成了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人生来平等,但被一些制度规定的不平等,后来的《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曾试图改变这一现状,如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但这些附条件的规定均未从根本上改变人身伤亡赔偿的歧视性计算标准,大量农业户口人员均只得到极低的赔偿。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对于人身伤亡按照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区分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如同釜底抽薪,这或许能从根本上改变同命不同价的社会现象,让人生而平等、死而平等。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制度的落实可能仍有待时日,但毕竟让人看到了希望,立法部门、执法部门应尽早启动修法工作,取消以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依据,统一人身伤亡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