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桂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经周密部署、缜密侦查,快速侦破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
2014年8月6日,有群众向临桂县公安局反映,在义江发现有人用鱼雷炮进行炸鱼等活动,对农村社会治安存在安全隐患。接到群众举报后,临桂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秦初明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义江沿岸派出所进行秘密侦查,尽快破案,消除隐患。
两江派出所迅速落实秦副县长指令要求,经过2天的缜密侦查,得到一条重要线索:位于两江镇渡头村委渡头街周小妹小卖部内有非法买卖鱼雷炮行为。主持工作的副所长陈乃志立即向分管治安的李润福副局长和治安管理大队周冠洪大队长报告。8月8日13时许,由县局治安管理大队牵头,周冠洪大队长亲自组织指挥,联合两江派出所、渡头派出所民警将涉案嫌疑人周小妹抓获归案,当场在其小卖部及家中查获鱼雷炮一批,共计975枚。
据初步侦查,嫌疑人周小妹,38岁,两江镇渡头乡人,自今年5月以来,在其自家开的小买卖部内以帮人销售的方式,非法买卖他人自制鱼雷炮,获利约一千多元。
受到该种鱼雷炮伤害的老乡阐述“这些鱼雷炮如果一起爆炸,完全可以炸毁一两座大桥,引起很大的人员伤亡”。目前,临桂县局已将该案列为临桂局反恐专案侦查审理,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案的嫌疑人周小妹已经被刑事拘留,缴获的975枚鱼雷炮正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临桂县公安局将通过严厉打击行动和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平稳大局,严防暴力恐怖案事件的发生,坚决服务于临桂新区经济建设。(通讯员张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