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在建筑工地担任工人的男子,一气之下竟持蓝波刀朝女友身上砍杀73刀,甚至还对她电击、并用胶带黏贴女友手脚和口鼻害她毙命。法院10日二审做出判决,认定他虽手段凶残,但犯后认罪且多次向家属认罪、请求灵堂上香,足见已有悔悟之心,因此维持无期徒刑。
检警调查发现,涉嫌杀害同居女友的44岁刘姓男子和41岁的冯姓女友同居10多年,但他因从事建筑粗工收入不稳定,生活开销常需靠冯女士支应。2012年12月22日深夜,2人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争吵过后各自回房就寝。隔天凌晨3时左右,刘某到冯女士房间求和,却因吵醒正在熟睡的冯女士而遭到责骂。
刘某遭女友责骂10多分钟,竟一时气愤回房持蓝波刀,朝女友头颈肩背等各部位猛刺狂砍,尽管冯女士极力挣扎,但仍不敌已杀红眼的男友,最后不支倒地。
刘某为确认女友死亡无误,还用胶带捆绑她手脚和眼鼻,凌晨5时开车到基隆一度欲跳楼寻短,幸被及时制止。
检警查出冯女士全身多处刀伤,经由法医勘验后认定她遭砍杀73刀,胸口6处被电击,警方讯后依杀人罪将刘某起诉。新北地院审理后,刘某坦承犯罪杀人,他供称怀疑女友要与前男友复合,又因一些生活细节和开销争执才惹发杀机。
刘某事后向死者父母道歉、但对方不接受,并向他连带求偿近1000万(新台币,下同),法官认为刘某已认罪且有悔意,去年12月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11月10日判处他须赔偿死者家属928万元。
案件上诉到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尽管刘某至少对死者电击6次,导致她无力抵抗后,再持蓝波刀狂次73刀致死,认定他手段凶残,但犯后始终坦承认罪,并还向家属多次道歉,也请求希望能到灵堂上香,足见已有悔悟之意,因此维持一审原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