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草案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草案同时强调:“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跨部门监督执法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放心肉店: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 1月13日早上,在临猗县嵋阳镇放心肉店里看到购自于县食品公司的生猪肉(肉店人员说来源是临猗县食品公司屠宰场),工作人员解释称今天送生猪肉的没留,以前的检疫证明都有。最终还是未能提供出当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中午在庙上乡接触了红军、石头两家生猪肉店,肉店老板直截了当的说,今天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 14:30左右临猗县庙上百大购物广场门口看见经营户正在往超市里搬运猪肉,向售货员提出让出示检验证明时,一男子当即离开了,随后从售货员处得知该男子便是老板。
待宰圈内:所有的生猪未佩戴耳标
16:00左右,在庙上乡屠宰场,屠宰车间工人正在宰杀生猪,但是没看到动物检疫人员在场,后经屠宰场联系才见到动检检疫人员,当问起庙上百大购物广场中午宰杀的生猪同步检疫结果时,动检人员说这事他知道,庙上百大购物广场的生猪平时是在临猗县七级镇屠宰场宰杀,中午庙上乡城西村养殖户有两头病死猪,他去做无公害处理了,所以他不会给出检疫证明。屠宰场负责人老李却说,今天这头猪正好是在庙上屠宰场宰杀的。
在待宰圈内发现所有的生猪都未佩戴耳标,动检检疫人员解释是生猪养殖户不同意,说佩戴耳标以后猪会相互撕咬,猪耳朵都咬烂了,所以都不让佩戴。
怎么样来证明屠宰的生猪经过了瘦肉精检测,动检检疫人员提供了2014年11月26号的瘦肉精排查检测记录表,说一年检测三回就行了,还能天天去检测啊,再说现在的瘦肉精检测板国家又不免费,检测一次10元,养殖户不满意,此检测表可以证明已经检测过了。动物检疫合格证票证就不能随着猪肉走,猪宰杀完了晚上回来才能出票,再说动物检疫合格证一般就没人去查,经营户也没几个人主动拿走动物检疫合格证。
屠宰车间:随意放着两个检疫章
1月14日早,在七级镇屠宰场的屠宰车间只看到一名工人在,屠宰车间窗台上放着山西M237、肉检合格临02两个章子,当问起动检检疫人员是否在场,工人说动检人检疫员走了。而待宰圈里的生猪也都是未佩戴耳标,随后见到了动检人员,称去乡政府签到了。在畜牧药店里看到了整包未开封的耳标,更提供不出辖区养殖户的瘦肉精检测记录表。
菜市场:“白皮肉”正常销售
10:30左右来到临晋镇菜市场,走访了七八家生猪肉经营户,经营户们虽都说生猪肉市场管理可严格了,根本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在一家经营户销售的成品肉上竟然找不到加盖动物检疫章、肉制品质检验章。经营户说:“动检检疫人员早上来晚了,他6点多宰杀完就直接把猪肉拉到市场上来销售了,一会再去找动检检疫人员给盖一下章子”。另外两家经营户也是提供不出票据,解释是两家共同宰杀了一头猪,相互说动物检疫合格证在对方。经过走访,没有一家能提供出动物检疫合格证。经营户说,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动检检疫人员还没送过来。 1月19日,在孙吉镇正福放心肉店、车站边肉店及天源超市;北辛乡永宁放心肉店及卓里西街肉店,经营户均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
据了解,进入屠宰厂的生猪,首先要接受尿液检验,尿检合格的生猪被送入待宰圈静养12到24个小时,之后才分别经过生猪加工车间、白条加工车间、分割车间等近十个车间、43道步骤,最后送上配送车,运到各个销售点。一头生猪在屠宰过程中,必须经过18道检疫程序,如头蹄检验、皮张检验、肠系膜检验、旋毛虫检验、心肝肺检验、肉尸检验、复验盖章等,18道检疫程序均合格获得“两证两章”的产品才能出厂。 “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证,印在白条猪上的即为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制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只有符合上述标准的猪肉才是合格猪肉。 “食品安全渎职罪”的出台无疑会对相关职能部门疲软的监管加上一道紧箍,为百姓的餐桌上了一道保险。然而个别检疫人员和定点屠宰场玩忽职守甚至是违法、造假的行为,无疑将使关系到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保障在第一个关口就全盘失守。(张振川)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