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章道锐,系浙江苍南县龙港镇革命伤残军人,身份证号:330327195908247595手机:15967471393我的房屋位于龙港镇池浦路2号,建于1996年,1991年3月份已向池浦村村委员会申请购地并交付费用880元,在征的龙港镇政府盖有公章同意建房的批示下,自建两层小楼房,于1998年全县普查违建时,被认定为违建。按当时的政策规定,以罚款来代替房屋补办手续,在县国土与规划和城建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当中以未批先建处罚1312元和缴纳龙港镇政府街道设施费合计2549元为处罚标准交于村委员会,并由村委员会统一代收交到龙港镇政府。钱交完后就再没有得到政府任何形式的补办手续及通知。
直到2013年1月初,浙江苍南龙港镇政府组织了大批社会人员,未通过司法程序非法强拆我两代伤残革命军人的房屋,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现如今我两孩子因为房屋被拆,无安身之所就此双双离婚,目前自己也住在危房当中。本人又年老体弱靠打针吃药维持病情,家庭收入甚微,生活极度困难,根本无力解决子女住房问题。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革命伤残军人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规定,优抚伤残军人住宅,保障伤残军人生活的政策。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非法强拆,然而龙港镇镇政府却熟视无睹,龙港镇存在万户一点手续的都没有的房屋为什么不一视同仁拆除,而我这两代革命伤残家庭的房屋却遭强拆,这都是政府严重的乱作为和不作为,在房屋强拆后我向信访及有关部门反映后,均批示龙港镇政府解决,至今龙港镇政府还在欺上瞒下,跟上级批示及指示表示会积极妥善处理,可到本人面前得到的答复却是处理不了,典型的四风问题,特别是龙港镇政府变相的不予解决问题,导致问题的更加恶化,使我们革命伤残军人对党群、干群关系变得更加微妙。我想其中必然有内在原因,为什么不予解决?是典型的的地方保护主义?还是有龙港镇政府公职人员参与“幕后”运作,其内幕又将是如何?势必与“龙港镇政府”隐藏着诸多“某种联系”,充当黑暗的“保护伞”,沆瀣一气共谋“钱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