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李丽)柳州市女子覃某因家庭琐事与继母韦某产生纠纷,并将继母绑起后暴打一顿,父亲回家发现后选择报警。昨日,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覃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3年11月1日一早,家住雒容镇某村的覃某因家里的房屋产权问题与继母韦某发生纠纷。于是,覃某打电话喊来男友李某(另案处理)一起,用绳子将继母韦某的手脚绑住,覃某用棍棒将继母暴打了一顿。父亲覃某某回家后发现妻子躺在地上浑身是伤,痛苦呻吟,连忙拨打电话报警。经鉴定,韦某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因覃某尚在哺乳期,最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14年10月,鱼峰法院开庭审理覃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法院审理认为,覃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覃某犯罪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无抗拒抓捕行为,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