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金山能源(00663.HK)3月8日发布公告称,由于赵明及朱利平涉嫌挪用Puda(山西普大煤业)资产,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起诉,从而使金山能源引起市场疑虑,对此,金山能源董事会强调,赵朱二人均非金山能源董事或员工,因此金山能源与该诉讼并无牵涉。
而金山能源投资总监叶永威则表示,根据最新股东名册,赵明在公司持股已下降至低于1%,诉讼事件对金山无任何影响。
“赵明曾是金山能源大股东,现在退出幕前,很可能是不得以已而为之。”一位投行人士说。
上述人士所指“不得以”之事,便是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诉讼。
美国证交会今年2月22日在曼哈顿联邦法院对赵明及朱利平二人提起诉讼。SEC诉求法院勒令赵平及朱利平二人交还涉嫌以不法手段取得的收益,并处以罚款、限制出任上市公司高级职员或董事,以及永久禁止上述二人今后再次触犯证券法例及规例。
普大煤业应诉
针对来自美国证交会的指控,普大煤业行政总裁卢建中表示,目前已经委托美国当地律师团积极应诉。此外,山西普大煤业集团与中信信托已召开董事会议,双方将全力配合,争取早日解决事件。
卢建中解释称,在去年美国资本市场开始做空中国概念股后,公司便开始着手私有化。但由于公司股东对公司提出的要约收购价格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因此,部分希望获得更高价格的股东以该公司股权问题为由向SEC投诉,最终才导致公司被告上法庭。
“私有化过程中讨价还价是很正常的,不排除有些股东想通过诉讼把收购价格抬得更高,” 卢建中称, “我们聘请的美国律师已按照美国法律程序应诉,希望达到一个更合理的价格。”
SEC此次调查源于一篇美国投资者的做空文章。
去年4月8日,中国概念股“打假专业户”美国投资机构Alfred Little发表了一篇质疑普大煤业的文章。随后普大煤业的股价便一泻千里。
去年4月11日,普大煤业股票被美交所正式停牌。8月4日,美国证券交易所向普大煤业发出退市通知。随后,普大煤业发出私有化要约。
资料显示,山西普大创建于1995年6月,是以煤炭开采、加工、发运及煤化工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一家中国民营企业。
以提供洗精煤为主要业务的普大煤业,于2005年7月通过收购美国佛罗里达州公司Purezza在OTCBB(美国场外柜台交易系统)挂牌交易,交易代码为PUDC.OB.。
2009年9月22日,普大煤业转板到面向中小企业的美国上市平台AMEX(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PUDA。
SEC披露的文件称,普大煤业董事长赵明在2009年9月暗中将该公司间接持有的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秘密转至自己名下,此后于2010年7月,赵明又将山西普大49%的股权(价值2.45亿元人民币)转让给了中信信托,股权转让对价为12.12亿份中信信托“聚信汇金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Ⅰ号集合信托计划”一般级收益权。
2010年7月19日,赵明和张卫又将山西煤业剩余的51%股权抵押给中信信托,换取3年期金额25亿元的贷款,利率14.5%。该贷款后来增加到3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1年1月26日,此3年贷款协议未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共计50.225亿元。年利息和各种费用加起来达到5.16亿元(合7690万美元),超过了普大煤业2010年年报显示的3400万美元的税前利润的两倍。
而上述所有交易都未在SEC要求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且普大煤业还在2010年进行了两次增发。
此外,SEC还指出,除了侵吞上市公司资产外,赵明还涉嫌虚假陈述。
2011年6月31日赵明委托律师递交给SEC一封“从中信信托董事长处获得”的信件,“根据贷款协议上,中信信托及其附属机构并未预付资金给山西煤业;中信信托及其附属机构在过去、未来均不会宣称在山西煤业资产的所有权。”
但中信信托代表律师却表示该信并非出自中信信托。与此同时,赵明在随后的多项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均涉嫌虚假陈述。
赵明告别金山能源
上述公告所提之金山能源,前身为南岭化工。2010年2月18日,南岭化工更名为金山能源。
作为赵明手中除普大煤业之外的另一个上市平台,金山能源的主要业务焦炭生产贸易及煤炭相关配套业务。其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业务比重最高,其次是山西省。主产地位于鄂尔多斯和山西朔州。
就在金山能源更名之后一月,便宣布引入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作为战略投资人,持股8.34%。
2011年4月,金山能源宣布为了配合公司的迅速发展,公司将与中信信托及山西矿业以基金管理公司模式成立合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预期在能源投资基金的第一阶段,中信信托将透过引入银行或信托基金的方式筹资约人民币20亿用于中国山西省、贵州省及内蒙古地区高质量煤矿的收购项目。
就在金山能源打算大手笔收购之际,普大煤业美国违反信息披露被揭发,并引发股价暴跌。
随后,赵明开始筹划大笔减仓金山能源。
据港交所披露,赵明2011年4月底在场外以每股平均价0.183元,减持7.2亿股,套现1.32亿元,持股比例由47.16%减至45.04%。
5月份,赵明继续大笔出售其持有的可换股债券,至5月20日,赵明仅持有金山能源51.51亿股,持股比例降至15.21%。
与此同时,金山能源主席王大勇则大比例增持股份, 持股量由7.6%增加至18.2%,成为第一大股东。
至此,赵明至少在表面上淡出金山能源。
2011年12月13日消息,天行国际(00993.HK)发布公告称,将以总代价约2.89亿元收购金山可换股票据,合共可兑换约2.31亿股金山股份,占股本约13.94%,其卖方主要来自于此次遭遇诉讼的普大煤业两位负责人赵明及朱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