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天津分公司负责建设的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项目,于2010年按协议约定将该项目转让给中国石化新成立的一家合营公司——中沙石化有限公司。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中国石化公告,近日国家审计署对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中国石化所属天津分公司未及时确认代建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项目的净收益,导致2010年少计税前利润14.4亿元。
中国石化认为,自2006年起天津分公司负责建设的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项目,于2010年按协议约定将该项目转让给中国石化新成立的一家合营公司——中沙石化有限公司。2010年底,由于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天津分公司没有为该项目转让确认收益。2011年,随着该项目竣工结算进展,天津分公司按照竣工结算确认了项目建设成本,同时确认了转让收益。公司表示,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此外,招商地产(000024)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因与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延迟等原因,导致招华公司2010年度已经预提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款3.02亿元暂未清缴。公司表示,自收到税务部门清算通知书后,招华公司已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土地增值税的审查鉴证和出具报告等工作,目前正与税务机关协商对土地增值税清缴做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