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次出售的受让方为该煤矿的原股权转让方,最终受让方则为内蒙古津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山东矿机(002526)鄂尔多斯购矿生变。继2011年宣布斥资3.26亿元收购鄂尔多斯柏树坡煤炭公司51%股权后,公司6月7日公告称,公司如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继续收购煤矿,首先需要筹集大量资金,财务成本的压力较大,其次,继续收购煤矿也不符合公司以煤机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出售该煤矿的股权。而本次出售的受让方为该煤矿的原股权转让方,最终受让方则为内蒙古津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股权如数奉还
山东矿机7日公告称,2011年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批复》,《批复》中确定兼并重组后煤炭企业的最低生产规模标准为300万吨/年。2011年7月,当地政府在酝酿出台上述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政策阶段,有关部门为防止重组中出现不当交易,规定在相关煤矿重组方案未明确之前,暂停股权过户事项的办理。
山东矿机2011年5月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超募资金32640万元收购自然人王三成、李海渊持有的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柏树坡煤炭公司设计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预计2012年一季度开始出煤。
山东矿机于2011年6月7日前已完成对柏树坡煤炭公司的注资,并重新改组了董事会及监事会,但尚未办理过户事项。该《批复》显然提高了产能准入门槛。对此,山东矿机董事会在7日的公告中表示,公司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继续收购煤矿,首先需要筹集大量资金,财务成本的压力较大,其次,继续收购煤矿也不符合公司以煤机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同时,本次股权转让为溢价转让,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收益,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决定出售该煤矿的股权。
与目前表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东矿机曾在收购时表示,该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更有效地实现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的资源及业务整合。业内人士据此认为,山东矿机应是在收购遇阻后,无奈“交回”柏树坡煤炭公司51%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并非只有山东矿机一家“交回”柏树坡煤炭公司51%股权,兖矿新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持有的柏树坡煤炭公司10%的股权和山东弘运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柏树坡煤炭公司9%的股权也将一并被收回。
内蒙津粤能源最终接手
据介绍,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柏树坡煤炭公司全部股权作价7.70亿元进行转让,较2011年6月受让股权时该煤矿整体协议价6.40亿元增值1.30亿元,扣除柏树坡煤炭公司在前期建设过程发生的各项债务约计8400万元后,预计山东矿机所持柏树坡煤炭公司51%股权可获得转让款3.4986亿元,较2011年购买价格3.2640亿获利2346万元。
本次柏树坡煤炭公司股权的受让方为王三成、李海渊、刘占世、关平顺等自然人,其中,王三成、李海渊曾于2011年5月17日向山东矿机出让各自持有的柏树坡煤炭公司26%和25%的股权。不过,王三成、李海渊等几位自然人在本次股权转让中仅发挥了“搭桥”作用。
山东矿机透露,柏树坡煤炭公司股权最终受让方为内蒙古津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内蒙古包头市津粤煤炭有限公司。因股权未办理过户,为保证出让方的合法权益,经交易双方同意,把该煤矿全部股权的最终受让方内蒙古津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列为此次转让协议的第三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山东矿机称,本次转让是在当地政府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董事会慎重决策后依法作出的,本次股权转让为溢价转让,既有利于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收益,又有利于公司以煤机为主导战略的实施,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