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若ST联华实际控制人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完整,则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在被媒体质疑实际控制人赵志强夫妇与盛达集团存在关联之后,ST联华于6月7日发布澄清公告欲与之撇清关系,其中,赵志强的声明中称,除在甘肃华夏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外,未在其他企业任职,且其持有10%股份的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盛达集团未持有股份。
然而,本报记者查询甘肃省工商局网站得知,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为赵志强,且其注册信息中的联系电话也与盛达集团官网显示联系电话一致。
公告澄而不清
对于被媒体质疑与盛达集团存在关联,ST联华的澄清做了如下表述:赵志强称,除担任甘肃华夏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外,未在其他任何企业担任职务。而对于个人投资,则称持有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兰州群英工贸有限公司持有80%股份,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持有该公司股份;持有甘肃华夏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5%股份,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股份。赵志强称,与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该投资合作外,无其他关系。
不过,记者在盛达集团官网查询看到,在企业组织结构的图表中,盛达集团综合板块一栏显示,旗下有一家名为“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
而进一步从甘肃省工商局官方网站上查询这家名为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则看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为赵志强,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期限自2010年2月11日至2040年2月10日,而对比联系电话则发现,其与盛达集团官方网站所留电话同属一个号码。
ST联华此前公告也称,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份。
交叉信息显示结果表明,ST联华澄清公告显然有盲点,其极力与盛达集团撇清关系的兰州华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恰恰与盛达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隐藏关系属虚假陈述
盛达集团官网显示,其旗下业务涵盖矿产开发、地产建筑、商业酒店、旅游影视及医疗科技多个领域。通常情况下,实际控制人背景雄厚本是好事,但ST联华隐而不报的行为却让投资者颇为费解。
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若ST联华实际控制人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完整,则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属于虚假陈述违法行为。
而对于其隐藏关系的做法,有分析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通常情况下,隐藏身份要么为短线交易,要么是出于战略目的而进行保密,但是,大手笔购入后短线交易的可能性不高,因此,不排除是因战略目的而进行隐藏,例如盛达集团意欲借壳整体上市。
虽然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公告中,公司称实际控制人拟注入不低于6000万元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以避免公司退市,但与此前市场期望值较高的重组而言有较大差距,基于此种考虑,复牌之后的ST联华遭遇投资者以脚投票,一连两交易日跌停。上述分析人士认为,股价走低可以使借壳整体上市成本减少。
分析师对记者介绍,由于新股审核日趋严格,许多公司发行未能通过,而借壳上市就成了不错的方法和途径,而从5月份的IPO情况来看,平均市盈率是19倍左右,在此情况下,IPO和借壳之间,后者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