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日前预披露了河北联冠电极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招股书申报稿,联冠电极此次拟发行2000万股为年产7万吨高品质炭制品技改工程等项目募集资金约3.57亿元。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证监会网站日前预披露了河北联冠电极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招股书申报稿,联冠电极此次拟发行2000万股为年产7万吨高品质炭制品技改工程等项目募集资金约3.57亿元。不过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看,联冠电极存在受制国家产业政策、赖以获得大量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的高新企业资质来路不明以及保荐商突击入股等问题。
生产规模未达标准
据联冠电极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炭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属或非金属冶炼矿热炉用炭电极,2009年~2011年公司的炭电极产量分别为19904吨、34947吨以及37168吨。此外,公司还在此期间分别生产了3788吨、4361吨、8741吨炭块。
然而按照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6月1日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规定,目前国家“限制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炭电极还是炭块的产量,联冠电极在最近3年均未达到产业政策中非限制类的标准。
西南证券(11.44,0.20,1.78%)分析师黄昌全指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联冠电极目前的情况与此条规定存在一定的抵触。
对于这一局面,联冠电极的解释是“公司目前产能不足限制了产量的提升,完成此次IPO后,公司的炭电极产能将达到10万吨/年。”
高新称号名不符实
作为一家拟上市公司,联冠电极在近年实现了较快的业绩增长,2010年、2011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达到4077.75万元、5352.5万元,同比增长60.56%、31.26%,然而联冠电极的靓丽业绩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支撑。
据了解,联冠电极在最近3年分别获得总计1094.29万元的政府补贴和2123.13万元的税收优惠,其中仅2011年便收到500.26万元的政府补贴和735.73万元税收优惠,占当年公司净利润总额的23.09%。浙商证券分析师赖艺蕾表示,一般情况下,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占净利润比例超过30%的公司很难通过证监会的审核,虽然联冠电极目前尚未触及这一“红线”,但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过高对公司的持续盈利却是一个隐患。
实际上,这一潜在隐患可能很快就会暴露,凭借高新技术企业的身份,联冠电极在最近3年获得税收以及政府补贴扶持,但是联冠电极“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却有明显漏洞,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而联冠电极最近3年的研发费用总支出只有1713.66万元,占同期6.56亿元营业收入总额的2.61%,其中2011年的研发费用支出为812.48万元,仅占当年2.84亿元营业收入的2.86%,由此可见联冠电极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国信证券曲线持股
在联冠电极现有的股东中,宏盛投资以400万股的持股量位居联冠电极第四大股东,据了解,弘盛投资成立于2008年8月,为国信证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联冠电极此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商正是国信证券。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弘盛投资成为联冠电极重要股东的时间是2010年10月20日,距今还不到20个月,存在突击入股的嫌疑。
据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介绍,弘盛投资持有联冠电极股份后,联冠电极的利益就与国信证券捆绑在一起,国信证券作为保荐人的客观公正性就很难保持,为了自身利益,很容易做出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事情,而且从过去几年券商直投公司IPO退出情况来看,弘盛投资是退出最为活跃的4家机构之一,从这个角度讲,一旦联冠电极的IPO最终得以成行,那么弘盛投资及其背后的国信证券将是最主要的受益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