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具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为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提供了清晰的指导。与一般公司不同,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目的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其条款必须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并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指导意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核心要求、发行条件和申请程序。
二是有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有助于商业银行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可持续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有助于减轻A股市场压力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有助于减轻商业银行发行普通股对A股市场构成的压力。同时,指导意见通过发行准入、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机制安排,保护普通股、优先股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