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爱“上火”,对付上火引起的咽喉不适,大部分人可能都不会去医院,而是直接买些润喉糖缓解。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润喉糖的身份和水果糖、牛奶糖其实并没有不同,属于普通食品范畴,因而也就无从谈论“功效”。
没“小蓝帽” 照样宣传功效
记者在桂龙药业官方网站上看到,慢严舒柠好爽糖的说明文字和药品一样,标有“适宜人群”,其中提到的适用人群包括慢性咽炎、扁桃体炎患者。产品介绍中还提到,“慢严舒柠好爽糖是功能性润喉糖,具有清咽润喉、舒爽保健的功效,在急、慢性咽炎及咽部不适的治疗期间含化,起到极佳的辅助治疗效果。”此外,介绍中还多次提到该糖有缓解症状、辅助咽喉不适症状治疗的作用。
王老吉润喉糖、金嗓子喉宝都乐含片、云南白药千草堂滇橄榄含片的网络宣传中,也都存在类似的功效宣称或明显强调自身“保健”特性的用语。
记者注意到,润喉糖在成分上和一般的糖果有所不同,往往加入罗汉果、胖大海之类的中药成分。然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只有保健食品才允许有涉及功效的宣传,普通食品不可宣传功效。但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润喉糖产品没有一个包装上标有代表其身份是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识,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
我国糖果分类中无“功能性润喉糖”一说
记者在网上看到,部分关于润喉糖的行业性文献中有“功能性润喉糖”这样的提法。
记者采访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我国糖果分类没有“功能性润喉糖”一说。
记者查询我国糖果分类标准(GB/T23823-2009)印证了这一说法,该标准中对糖果仅仅从材质、生产工艺来分类,对润喉糖并没有单独列出标准。也就是说,只有“QS”标识的润喉糖和我们平常吃的水果糖、牛奶糖并没有什么不同。
未申报 添加药食同源成分也不能算保健品
同为润喉糖,为什么有的是保健品,有的只能作为食品?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赵新华表示,虽然同为润喉糖,但配方不同,功效各异。润喉糖申报为保健食品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配方内有药食同源或国家规定可入保健食品的成分,二是有国家规定的27种保健食品功能中的一两项功能。但如果没有申请保健食品批号,即使加入了药食同源的成分,也不能宣传其有保健功效。
对于将食品中某一种成分提出强调其功效,是否也有违规宣传嫌疑的问题,赵秘书长表示,这是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属于暗示该食品有某种功效,判断和查处都有一定难度,消费者只能根据上下文做出自己的判断。
我国《广告法》规定,食品广告内容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而润喉糖身为食品却自称保健品,甚至宣传对疾病有治疗功效,不仅已涉嫌违法,对消费者也造成了误导,甚至可能使其贻误病情。
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