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券商研报饱受公众质疑的诸多问题中,缺乏独立性的情况尤为突出。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在券商研报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缺乏独立性尤其受到关注。对此,业内人士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即将出台的研究执业规范,将涉及“研究与销售”分开、分析师不能兼任独董等细则,由此对研报的独立性作进一步的约束。
研究与销售分离
尽管目前已经施行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第七条规定,发布研报的相关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作发布研报不受利益相关者的干涉和影响。但业内表示,实践中因为缺乏具体的业务指引,券商执行起来较难以把握。
事实上,在券商研报饱受公众质疑的诸多问题中,缺乏独立性的情况尤为突出。来自买方机构、上市公司、评选机构等因素均有可能影响研报的独立性,使得券商研报出现争议。一家中型券商资产管理投研人士称,“往往分析师的独立性受销售人员、基金客户以及外部评选的影响较大”。
有鉴于此,记者获悉,中证协即将下发的研报执业规范将提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该从组织设置、人员职责上,将研报制作发布环节与销售服务环节分开管理,以维护研报制作发布的独立性。
在对研究与销售分离的管理上,即将下发的研报执业规范还提出了更为细化的准则。比如对于研究人员,要求其在参加上市公司调研时,不得向研报相关销售服务人员、特定客户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未来一段时间的整体调研计划、调研底稿等信息。对于销售服务人员,则强调其不得在研报发布前干涉和影响研报的制作过程、研究观点和发布时间。
强化分析师管理
以往,明星分析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也曾引来外界不少质疑。例如,国内某知名券商的明星分析师去年出任了其所研究行业的一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从而引发外界对其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违规操作等问题的争议。
据记者了解,为了不影响分析师的客观独立性,即将下发的研报执业规范将明令禁止分析师兼任有损其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其他职务,包括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据记者了解,为维护分析师的独立性,即将下发的研报执业规范将对分析师考核体系提出一系列的要求。比如券商应该建立合理的发布研报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以维护研报的独立性;应该综合考虑研报质量、客户评价、工作量等多种因素,设立发布研报相关人员的考核激励标准。其中,发布研报相关人员的薪酬标准将不得与外部媒体评价单一指标直接挂钩。与发布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不得参与对发布研报相关人员的考核。
此外,有关部门也将对行业内研报挂名的情况作出调整。此前一些从业资格年限未满,不能独立撰写研报而只能在研报上挂他人之名的研究员今后将得以正名。
“参与制作研报但尚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的相关人员,如已通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考试,征得相关机构同意后,可以用‘研究助理’名义在研报中列示。”一位近期参与了由中证协组织的关于研报发布规范培训的券商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