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联合修改并发布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本次网上修改的主要内容为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网下修改的内容则是对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网下投资者在参加初步询价前须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本所网下申购平台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处获取备案信息。二是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上海市场首发新股网下发行,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三是明确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