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偿还了大股东1.6亿借款以及募投项目投资额调减,汇通能源决定终止此前的定向增发方案,同时制定了新的方案。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因偿还了大股东1.6亿借款以及募投项目投资额调减,汇通能源决定终止此前的定向增发方案,同时制定了新的方案。公司今日公告,拟以不低于7.38元/股发行不超过5800万股,募资不超过4.27亿元,全部用于实施汇通能源卓资巴音锡勒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控股股东弘昌晟集团将认购32.83%的份额。
此前2011年3月18日,汇通能源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拟不低于13.04元/股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募资不超过5.81亿元;其中,大股东弘昌晟集团将以1.6亿元债权认购1250万股,认购比例约为26%。
不过,该方案最终未能实施。截至目前,汇通能源所欠借款到期,公司拟向弘昌晟集团偿还1.6亿元借款,并且调减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原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公司终止原定增方案,重新制订了新的发行方案。
根据调整后的方案,募投项目仍为卓资巴音锡勒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控股股东弘昌晟集团将以现金认购32.83%份额。汇通能源称,控股股东参与定增,表明对募投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和对公司发展风电产业的支持态度。
资料显示,汇通能源卓资巴音锡勒风电场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境内,风电场规划分两期建设,风电场一期项目已建成装机容量为48MW,2011年4月开始并网发电;风电场二期项目拟建装机容量49.5MW.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4.1亿元,拟装设单机容量2000KW24台及单机容量1500KW1台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机组全部并网正常运营后,预计每年可为电网提供12253.1万千瓦时清洁电量,年实现销售收入5341.13万元;项目的总投资收益率为7.23%,投资回收期为9.78年。
汇通能源表示,风电场二期项目投产后,合并风电场一期项目,公司将拥有年发电量约2.4亿千瓦时的生产能力,风电运营初具规模。不过,公司同时提醒,由于该项目主要面向内蒙古电网提供电力资源,而目前内蒙古电力市场消纳能力相对较弱,电网对风电的需求可能会少于风电场的发电能力;在短期内,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