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开始网络借贷成为金融领域的热门、前卫的话题,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这是一个最近几年借助网络及在线支付技术快速发展并使所有人都可以参 与金融的新细分行业;二是这是为数不多的民间资本作为主要参与力量且得到政府高层认可的领域;三是国内外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并且吸引了风投的注意力; 四是宝宝军团的兴起使得网络金融成为2013年度金融领域最热的话题,而作为网络金融的一个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分支,网络借贷自然而言吸引了不少眼球。
一提到网络借贷,大家可能会先想到P2P,国外目前最成功的网络借贷平台为美国的LendingClub,不仅每年都有几亿美元的搓合交易,还已经将 业务拓展到其他国家。国内网络借贷企业在借鉴LengdingClub并以此为宣传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根据中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创新。实际上,据 有关报道我国的网络借贷行业的规模可能已经超过美国,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完成交易额220亿元,2013年完成网络借贷 交易额680亿元(统计口径不一致,也会有所差别)。在国内,网络借贷的早已不局限于P2P,还有P2B,P2C(两都是个人对企业),而业务操作模式包 含投资人直接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债权转让,甚至还有委托贷款转让等方式,根据其面向的借款人以及业务模式不同,整个交易结构中涉及的机构也会不同,主要可 能涉及的机构有银行、支付工具、担保公司具有公信力的机构,这些机构的参与会增加网络借贷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满足监管要求,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
虽然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是民营资本,借贷资金的往来都由平台运营管理,但银行在网络借贷中的参与会越来越多,参与程度越会越来越深,当然银行也可能成 为主导方,如陆金所。目前银行的参与的主要有:1、风险备付金,这是现在很多网贷平台在“平台担保”不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采取措施,网贷平台将收取 的部分平台服务费作为风险备付金,一旦某个借款人出现违约的时候,以风险备付金先行赔付,目前已经有网贷平台公司将风险备付金委托给银行保管;2、在委托 贷款债权转让模式中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这种角色的平台并不多,主要有陆金所的彩虹系列产品和主流贷,陆金所的彩虹系列产品转让的债权是平安集团的资产管 理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向其他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形成的债权,担保也是由平安担保提供,充分利用了其全金融产业的优势;主流贷是转让的是天天财富集团管理的基金 通过北京银行向其他公司发放委贷形成的债权,其特点是借款人都是大中型优质企业,并有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并引入了律师事务所对委贷资金监 管。随着网贷更加正规化,银行与网贷平台的合作会日益密切,如对于投资人充值但未投资资金、回款资金的管理,甚至可能出现银行和网贷平台共同主导某些业务 的情况。
目前支付工具是网贷平台的重要充值通道,如支付宝、汇付天下、财付通、国付宝等,支付工具在网贷平台中显得非常重要。支付工具应确保安全性并保证资金 流向符合业务模式基础上的规模化的要求,例如如果个人对个人直接借款,可是资金却流向了平台,这就不合理了。虽然支付工具只需对交易进行形式审查,不需要 对交易进行实质审查,但支付工具应该深入了解网贷系统的设计,避免牵扯到居心不良的网贷平台中。
担保公司在网贷平台中的角色主要为了控制风险,同时在个别网贷平台中还起到使完成交易结构的作用,如在爱投资中,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借款人将抵押物抵押在担保公司名下。担保公司与网贷平台的合作本来就是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能够增加投资人的信心,降低风险,同时也弥补 网贷平台风控方面的不足。但并不是所有网贷平台都有担保公司介入,企业作为借款人、借款金额比较大时一般才会有担保公司参与,利用其专业性对项目进行筛选 和风险控制。但现在有一些网贷平台,由其股东或者关联公司注册一家名为“……担保公司”的公司,为其平台上的借款提供担保,这种让投资人“看着放心”的方 式对于风险控制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值得一提的是P2P小额贷款和P2B\P2C大额贷款风险控制完全不一样,在此不多做介绍。
或许不久的将来银行、担保公司、支付工具对网络借贷交易介入会更全面,或者有可能律师事务所介入项目的尽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会增加整个交易的透明化,促进整个行业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