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何杨彪)一影视制作发行公司因资金短缺向投资公司融资借款8300万元,其中部分款项已到还款期限但逾期未还,被投资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介绍,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影视制作发行公司,滕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拍摄电视剧资金短缺向北京德丰财务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资借款。2013年9月24日,双方签订融资协议,约定金英马公司向德丰公司融资借款4000万元,期限为18个月,将《抹布女也有春天》和《第三种爱情》的全球销售收入及版权质押给德丰公司。同时约定,滕某将金英马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26%股权质押给德丰公司。当天,双方签订了保证合同,滕某自愿对上述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合同签订后,德丰公司按照约定陆续付款。之后,金英马公司又以资金紧张为由,继续借款,截至2013年12月16日,共获得融资款8300万元。之后,双方就此签订了合同附件,确定借款总额为1亿元,其中直接给付8300万元,扣除约定的销售费用和第一期收益1700万元。备忘录确定金英马公司应于2014年9月30日支付900万元,2015年3月30日支付1300万元,2015年4月30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滕某作为金英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备忘录上签名并再次确认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2014年9月30日,金英马公司和滕某并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故德丰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金英马公司立即支付欠款900万元,滕某连带支付原告900万元。
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之中。
http://qqhr.hljnews.cn/system/2015/03/23/010202932.shtml齐齐哈尔新闻网
http://qqhr.hljnews.cn/system/2015/03/23/010202933.shtml齐齐哈尔新闻网
http://qqhr.hljnews.cn/system/2015/03/23/010202934.shtml齐齐哈尔新闻网
http://qqhr.hljnews.cn/system/2015/03/23/010202936.shtml齐齐哈尔新闻网
http://qqhr.hljnews.cn/system/2015/03/23/010202937.shtml齐齐哈尔新闻网
http://qqhr.hljnews.cn/system/2015/03/23/010202938.shtml齐齐哈尔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