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哥在整理自己拍摄的跳桥视频。新快报记者 董芳/摄
DV记者强哥认为畅通基层信访渠道才是杜绝“恶性跳桥”行为的根本方法。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报道 前日,广州市委政法委召开广州市“恶意跳桥”行为新闻通气座谈会。会上通报,从2011年至2014年4月14日,广州已发生攀爬桥梁警情85宗,近九成涉案者非广州本地人,且涉案纠纷近七成与广州无关(详见昨日本报A12版报道)。
为何外地人总是来广州上演“跳桥秀”?他们的内心想法是什么?对此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DV记者强哥。8年来,广州哪里有人跳桥,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辞了铁饭碗 专心拍跳桥
强哥名叫陆信强,地道老广,他说自己有50岁了,看起来却年轻很多。强哥说,自己一直是摄影爱好者,一次偶然拍摄的“跳桥”视频被省台新闻栏目看中,从此让他走上了专业DV记者的道路。
“那是2006年6月5日,我记得很清楚。一名年轻男子爬到广州大桥栏杆外要跳桥。消防员要救他,男子推开对方一头扎进珠江里。后来水警把他捞了起来。”
强哥将此事爆料给广东电视台某栏目,他拍摄的视频也在新闻中播出,并得到了200元的酬劳,“当时我在国企当司机,一个月工资才1000多元,那我一个月拍5条就得啦!”
这件事带给强哥莫大的鼓励。经过思考,他选择辞了“铁饭碗”,做一名专职DV记者。而为了方便拍摄,他2009年从同德围搬出,买了纸行路的一间屋,“打车过去海珠桥只要五分钟”。
印象最深是赖伯推下跳桥者
八年来,只要是发生在广州的跳桥事件,几乎都被强哥用DV一一记录。他也见识了各种各样的跳桥闹剧。
强哥回忆,最“壮观”的一次是2009年11月的一天,来自广州某啤酒厂的30多名合同工来到海珠桥上,其中16人爬上海珠桥,上演集体“跳桥秀”。最终两名组织者被依法刑事拘留,14人被处以拘留。
而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2009年5月,赖伯将跳桥者陈某推下海珠桥的一幕。“桥下的街坊都拍手叫好,赖伯还向大家敬了个礼。只是没想到那个人掉下来后手臂受伤了”。
信访渠道畅通才能杜绝
强哥说,拍了八年跳桥事件,他和街坊们一样,刚开始是“看热闹”,甚至对跳桥者抱有“同情”。当“恶意跳桥”行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到广州交通和公共安全之后,开始对此感到厌恶。新快报记者也从强哥拍到的历次“跳桥秀”视频中,看到街坊们对跳桥者都是怨声载道,甚至破口大骂。
“不能光看热闹或者骂,要想想为什么他们要这么极端。”强哥曾多次乘坐云梯与跳桥者对话,对方几乎都表示自己多次投诉无门,听说广州舆论发达,为了引起社会关注才出此下策。“他们也知道要被行政拘留,但如果真的能解决问题呢?还是受处罚成本太低。”强哥认为,今后对“恶性跳桥”者应施以重罚。
“我拍了这么多年,没有见过一个广州人跳桥,我觉得这说明广州的信访工作是不错的。”强哥说,加强基层的信访渠道畅通,才是杜绝“恶性跳桥”行为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