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流传的“9号文”还未显“真身”,银行同业业务监管又有重拳。
1月16日有消息称,银监会已经成立银行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银行业相关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由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任组长。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将是该改革领导小组最先着手的工作。
与此前着重关注同业业务规模的思路不同,消息称监管或将同业业务权限上收至总行,实现专营部门制。在采访中有观点则认为此举效果有限。
同业连环拳
继银监会在2013年3月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号文”)之后,11月,市场传出银监会正就一份新的《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9号文”)征求意见。
2014年1月,没等来“9号文”的市场又看到了一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107号文”)。这一文件中涉及同业业务及理财等内容虽然着墨不多,但反映出了监管对于银行业表内外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关注。包括提到了“理财业务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等。
由于“107号文”解读重点在于框架性设计和监管思路的明确,市场对后续的细则出台已经有了预期。
就在1月16日,有消息称银监会已成立由尚福林亲自挂帅的银行业改革领导小组,首先向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开刀。
从具体办法来看,消息称银监会拟将同业及理财业务权限上收至各银行总行,引导理财业务实行事业部制,同业业务进行专营部门制。
《华夏时报》记者在1月17日就这一消息向银监会进行核实,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
但这一消息与近期召开的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所传达出的内容基本保持一致。
在上述会议中,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就曾指出,当前改革任务中最为紧迫,又需要大家齐抓的是两项,即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
他提及,“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不规范发展,直接推动了资金空转,抬高了融资成本,加大了资金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增加了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而这次会议给出的时间表要求相关监管部门于今年4月末拿出具体改革方案,6月末要见成效。
上收业务权限
目前关于银行同业业务监管还是以“8号文”作为依据,包括“9号文”及“107号文”都基本没有偏离其方针。
根据“8号文”要求,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券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的余额的35%,以及银行上一年审计报告披露的总资产的4%之间最低者为上限。
后来的“9号文”的征求意见稿与“8号文”的控制业务规模比例的思路一致,对同业业务占总资产、总存款、资本净额等的比例等进行了严格规定。而对买入返售以及非标投资的投资比例、资本占用和风险计提则没有进一步限制。
而此次随着“银行业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同业业务监管或许将有新的思路。
此次有消息称,银监会拟让银行上收同业业务权限到总行,即银行进行专营部门制改革,由法人总部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分支机构不能做资产转让、卖出回购、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分支机构不得在银行间市场独立开户,已开立的账户要限期销户。
“银监会提出上收同业业务权限至总行,回归其作为银行短期资金头寸调度手段本性的出发点是想降低金融体系期限错配的风险,但是实际操作中要贯彻执行的难度颇大。”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就此分析称,一方面利润导向的考核和规模冲动将激发进一步监管“躲猫猫”的“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冲击下资金成本的上升逼迫银行必须提高风险偏好,通过变通的方法获取更高的资本收益率。
中央财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采访时表示,上收业务权限将有利于总行层面对理财业务的总体规模、风险的把控,有利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但也只是操作层面的问题。
“同业业务规模的快速积累实质是由于存贷比等一些监管考核规则所造成的,类似的监管只怕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在同业业务之后出现新的创新。”他说。
郭田勇认为,银行业务的监管还是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只有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行业门槛,减少行政审批等,才能使市场资金价格趋于合理。
有行业人士同时表示,银行在实践中已有了类似操作,而风险最终还是要看基础资产的质量。如果依旧是由房地产和融资平台占用大量资金,监管规则的改变难以起到根本作用。
罗毅表示,短期来看,监管的强化会使银行表内外资产规模增长受到一定制约,对银行利润增速也有一定负面冲击。从长远来看,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规范监管将降低银行体系承担的风险,进一步提升银行专业化经营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