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华峰氨纶,002064)的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新闻发言人,昨晚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正有意将旗下的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华峰小贷”)转制成村镇银行,目前瑞安华峰小贷的经营指标亦符合转制村镇银行的条件,但对具体的转制时间表还需等待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细则明确以后。
国务院常务会议28日确立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被业内视为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此前,银监会于2009年就已发文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发文的具体路径,但由于现行办法规定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控股,多为民营资本设立的小贷公司并不希望在改制村镇银行的过程中上丧失控股权,因而,至今未有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的案例。
另据了解,在4月10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参与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座谈会上,瑞安华峰小贷的相关负责人在发言时表示,下一步将系统筹划,逐步推进争取第一个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并提到希望可以参与人或发起人的身份转制为村镇银行。
成立于2008年11月的瑞安华峰小贷,由华峰集团、瑞明集团等15家民营企业和5位自然人投资组成,其中华峰集团控股30%,经过两轮增资扩股,其注册资本金已由最初的2亿元增至8亿元。其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是一家以化工新材料为主的民营副分支企业,涉足金融、金属、新能源、港口物流、加工贸易等多个产业,在金融领域,该集团旗还参股了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前述新闻发言人表示,瑞安华峰小贷目前上百亿元的贷款里仅一笔不到1000万元的坏账,也就是说不良率低于0.1%,而根据银监会在2009年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拟改制村镇银行的小贷公司需满足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率低于2%等条件。
现行的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该规定亦明确,村镇银行的筹建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现行办法已对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做了明确规定,如果要试点民营资本控股的村镇银行,一定需要银监会或者更高级别的管理部门特批。”一位监管层人士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
“三年前,银监会有一个规章,但一直没有实现。如果顺利,我们将在这个方面进行突破,完全由民营资本控股一家小型银行,这在全国还没有,对温州有好处,对全国有借鉴意义。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是作为一个通道,不是把所有的小贷公司都转为村镇银行。目前的金融体系,正规金融发展和民间金融之间,存在一个断层,而填补的方法,就是要搭建三个平台:一是小贷公司;二是村镇银行;三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中心。我们今年可以将1至2家小额贷款公司转成由优质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但时间和规模等一系列条件要合适。”温州市金改革实施办公室主任张震宇5月2日接受浙江在线专访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