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公司债发行实行的是审核制,由于种种原因,偶尔会有公司的发债计划未能通过监管部门核准,但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之后发行失败的案例却非常少见。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太安堂今天披露,未在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的6个月有效期内完成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此次债券发行失败。2011年10月,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9亿元的公司债。
目前我国公司债发行实行的是审核制,由于种种原因,偶尔会有公司的发债计划未能通过监管部门核准,但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之后发行失败的案例却非常少见。记者咨询了多家券商投行的债券融资部门,均表示印象中没有此类发行失败的案例。
公司将发行失败的原因归结于“融资成本太高”。“3.9亿不是多大的规模,一般券商都有这个销售能力,从公司公告的情况来看,最大的可能是该公司债的评级比较低,承销商为防止出现包销的情况,提出的发行利率比较高,公司又不愿意接受。”一家大型券商从事债券融资的人士向记者分析指出,也有另一种可能性,即公司找到了更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正筹划通过定向增发融资,拟以不低于20.55/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01亿元。该融资方案目前正在等候监管部门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