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一笔额度达3.97亿美元的国际商业贷款通过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这意味着烟台万华拿到了以商业性条件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大额资金的资格。以前,这只是“中字头”企业享有的待遇。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根据发改委网站昨日最新挂出的项目审批与核准信息,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借用国际商业贷款3.97亿美元,主要用于为建设老厂搬迁异氰酸酯一体化项目购置MDI装置、TDI装置等。
据介绍,目前国家放开了向非“中字头”企业直接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烟台万华便搭上了早班车。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外国商业银行(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可转股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中期票据等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项目融资、海外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筹融资。
“公司此次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融资成本,海外融资成本只有3.5%左右;同时,由于直接是美元贷款,可以减少汇率风险。”昨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业内人士称,目前国内大型企业的贷款成本都要7%左右,因此,烟台万华此举将可以节省一半的融资成本。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通知,建设项目借用国际商业贷款,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从严掌握。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纳入国家计划。国家《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对外直接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最近3年连续盈利、有进出口业务许可,并属国家鼓励行业等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烟台万华老厂搬迁异氰酸酯一体化项目总投资为1319574万元(含外汇39727万美元)。该项目异地建设60万吨/年MDI、30万吨/年TDI等配套建设工程。此前,中银国际在研报中表示,随着烟台万华老厂搬迁后,在烟台工业园将形成高度一体化的产业集群,依托临港优势,将成为烟台万华2014年及以后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