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监会换帅、2012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五个方面的工作,新三板扩容改革事宜似乎离开舆论舞台中央。事实却不然。
“证监会内部一直在紧锣密鼓的推动,可谓箭在弦上。”1月11日,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春节前后,新三板扩容改革随时都可能推出。
本报记者获悉,2012年1月5日,证监会邀请数十家券商负责人座谈,郭树清主席听取了证券业对于新三板扩容等数个议题意见。西部证券、西南证券(600369.SH)总裁作为代表,就统一场外市场建设问题发言。其中,包括新三板是否实行做市商制度,如果实行,该如何设计等。就这个问题,“证监会官员近期与纳斯达克中国区相关人士进行了讨论。”上述人士透露。
“焦点就在这里,这个问题一旦厘清,新三板扩容改革的推出随时可能成行。”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现在关于做市商制度,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对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来讲,有异议是好事。”
此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牵头制定的方案中,从借鉴纳斯达克经验的角度出发,推出做市商制度已然明确。
做市商,是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地为所代表的股票提供双向报价,并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公司。做市商负有维持股票流动性的义务,其利润来自买卖价差。
“从最初的概念看,做市商的诞生是基于股票交易极度不活跃的时候,市场内在催生出来的。”有资深市场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如此高储蓄率的中国,资本市场不缺流动性,缺的是好的制度环境和投资渠道。
但是,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认为,做市商最主要的功能是对高科技公司定价估值,其次才是提供流动性。“新三板为创新公司服务,包括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商业模式创新公司,这类公司未来业绩波动剧烈,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很难准确反映其未来,一般投资者没有能力自行、直接分析创新公司,尽管可以要求这些公司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但实际作用有限。”
“创业板没有做市商,为什么新三板就必须有呢?做市商比市场还聪明吗?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做到信息最大化的真实披露才是关键职责所在。”上述市场人士态度迥异。
如今,两种观点的碰撞已上升到决策层面。“目前,新三板扩容改革的方案还是由证券业协会主导拟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推出做市商制度没有变,但证监会有意见认为,没必要强制实行做市商制度。”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
异议声得到学术支撑。
“电子交易已非常发达,推行做市商制度增加交易成本似乎无太大必要。”一位长期关注新三板的经济学者表示,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政府机构改革基本方向应是减少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1月9日闭幕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郭树清表示要尽快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这被认为是新三板扩容改革推出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