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涉财务虚假 七成收入被视通科技分羹
广电网络为何会对视通科技“网开一面”?按照视通科技和西安市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的说法,主要原因是双方对资产评估价格存在分歧。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 在陕西“一省一网”整合的政策优势下,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600831)不仅没有收购西安高新区CATV网的资产,反而冒着信披不实的风险,容留“特区”的存在。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广电网络与西安视通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通科技)曾签署合作协议,由视通科技负责高新区CATV网的运营维护,广电网络给其提供信号,双方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成。
疑问在于,在对上市公司财务制度的严谨要求下,广电网络是以什么名义将这七成收入出账的?
对此,国内知名证券律师杨兆全认为,不能排除财务虚假的嫌疑,“广电网络与视通科技的代理关系,涉及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按照比例返还其他企业的合作费用应作出披露”。
获取费用仅1万元
对于广电网络来说,西安高新区CATV网是一块“特区”,除提供信号、进行业务分成之外,再无“权限”,甚至连用户投诉亦无法受理。
然而,在视通科技副总经理于德水看来,出现目前这一状况是有诸多历史原因的。“当时高新区给我们发了‘明确高新开发区有线电视施工单位’的函,委托我们去投资建设CATV网。此后,我们与西安有线电视台签署协议,由其提供网络信号,我们负责CATV网的建设和管理。”于德水说。
于德水提到的委托方——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则有另外的说法。其副局长杨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高新区成立初期,西安有线电视台不看好我们的发展,也不愿对高新区的CATV网进行投资。视通科技就找到我们,说愿意投资建设。”
记者获得的西安有线电视台与视通科技签署于1996年11月8日的“关于开发区有线电视网统筹建设的协议”显示,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曾出具“明确高新区有线电视工程施工单位的函”,双方根据此函件签署了建设协议。
上述协议规定,视通科技负责高新区CATV网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落实100万元建设资金。西安有线电视台则负责技术指导和协调用户开发,收取视通科技技术指导费1万元。
“当然,视通科技与我们也有一个协议,高新开发区建设总公司(高科集团前身)与其签订了协议,允许它在高新区内建设运营有线电视。”杨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分羹七成收入
事实上,陕西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之前,由民营企业投资某区域CATV网的情形并非少数。而作为陕西省有线电视网的整合机构——陕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线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对民企投资的CATV网多采取收购的形式。
如珠海凯博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西安市长安区CATV网,网络公司以450万元对其进行收购。陕西“一省一网”整合工作结束后,广电网络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约8.8亿元,用于向网络公司收购陕西全省11地市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
此后,在光大证券研报以及广电网络的官方宣传中,皆出现了“区域有线电视网络垄断运营商”的口号,然而视通科技并未被广电网络收购或参股,反而由广电网络西安分公司“授权”其管理运营西安市高新区的CATV网。
广电网络为何会对视通科技“网开一面”?按照视通科技和西安市高新区社会管理局的说法,主要原因是双方对资产评估价格存在分歧。
“陕西有线电视网整合以后,有线电视网和电视台进行了剥离,而西安有线电视台下设的四个管理站是由其自行投资的,所以就被广电网络直接收回去了。而高新区管理站是我们投资建设的,广电网络要收回去就牵涉到资产归属和利益的问题。”于德水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最终,广电网络与视通科技达成了合作分成协议。据于德水透露,双方于2008年10月签订了合作协议,由广电网络提供信号源,视通科技负责高新区CATV网的建设维护、管理运营、客户服务等,双方3:7分成。
“协议还规定,发票都要用广电网络公司的发票,一是牵扯到分成,开多少票他们方才知道。二是所有收入都要交到广电网络,然后再按比例返还给我们。”于德水说。
如何“出账”
工商资料显示,视通科技注册于1998年,由自然人赵华、赵强、李丽娜、郝安斓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3年,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万元,股东亦发生变更,李丽娜、郝安斓将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赵强、赵华。
广电网络或许没有预想到,与视通科技的合作会让其在客户投诉面前如此被动。“主要在于签署的协议没有规定客服标准和质量。”广电网络党群工作部人士说。
此前,广电网络在其年报中称,电信的IPTV对其有线电视业务造成冲击。然而,在用户不断的投诉面前,广电网络又准备如何加强用户的忠诚度,消解视通科技给其品牌带来的负面影响呢?
事实上,据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士透露,广电网络完全有机会收购视通科技,只是价格谈不拢,“广电网络当时的底线是1000万元收购视通科技,而(视通科技)评估公司评估出的价格是3000万”。
广电网络的麻烦或许还未结束。其在未作公告的情形下,与视通科技按3:7的分成比例进行合作,所有营业收入都进入广电网络的账户。疑问是,首先,高新区CATV网并非广电网络的资产,其以什么名义将该区域的营收入账?其次,上市公司严谨的财务制度下,广电网络又是以什么名义将视通科技的七成收入出账的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广电网络董秘杨莎,对方表示,高新区的情况比较特殊,具体情况她也不太清楚,要请示相关领导之后再作回复。然而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广电网络的正式回复。
关于上述问题,知名证券律师杨兆全认为,不排除财务虚假的嫌疑。“广电网络与视通科技的代理关系,涉及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按照比例返还其他企业的合作费用应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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