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武汉地铁运营公司资源部经理邓宏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持续报道关注的武汉地铁招标事件终于揭开背后的部分黑幕:30万元贿赂换来近3亿元低价中标。记者昨天获悉,4月5日,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武汉地铁运营公司资源部经理邓宏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作为评委之一,邓宏武被查明在此事件中收受省广股份贿赂30万元,另在其他活动中收受其他贿赂100万元。涉嫌行贿的投标方已有3人被立案侦查。
今年2月,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发布“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的项目招标结果,3家竞标公司中,出价最低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微博)以7亿多元中标,而出价高达10多亿元的深圳报业集团则意外落败。深圳报业集团就此提出异议。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
据反渎局初步查明,邓宏武身为受政府委托管理地铁衍生资源策划、招商、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在负责地铁2号线广告招标过程中,故意违反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滥用职权,采取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推荐评标专家名单,擅自组建专家库,以及影响评委评分等方式,帮助广东省广告公司以低于深圳报业近3亿元的报价中标。在此过程中,邓宏武收受广东省广告公司相关人员贿赂30万元。
另外反渎局还查明,2008年3月至今,邓宏武在作为运营公司资源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上百万元。武汉市检察院认为邓宏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及受贿罪。目前,邓宏武涉嫌滥用职权及受贿犯罪行为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另据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透露,投标方有三人涉嫌犯罪已立案侦查。
在今年2月份,招标事件被曝光后,作为上市公司,省广股份曾发出多份公告反复强调称:公司在上述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完全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有效。并称:没有人对省广股份的投标资格及投标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提出异议,省广股份不存在因其投标行为被调查的情形。而武汉市检察院的调查无疑证明省广股份向投资者做出了不实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