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燃涉嫌将未竣工的接驳费纳入应收账款,并以庞大的应收账款来冲抵亏损业绩,以实现当年盈利。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中国石化(600028.SH,0386.HK)联合新奥能源(2688.HK)收购中国燃气(00384.HK,下称中燃)的收购大战仍处于胶着状态。
中燃账本疑云1
继此前中燃原管理层被曝涉嫌利益输送至关联企业后(详见新快报3月30日A46版),近日又有中燃原高管翻出旧账称,中燃曾做假账以粉饰业绩。中燃涉嫌将未竣工的接驳费纳入应收账款,并以庞大的应收账款来冲抵亏损业绩,以实现当年盈利。记者翻查中燃历年报表发现,的确疑点重重,这无疑将令中国石化与新奥能源联合收购案上“中燃公允价值”之争更加激烈。
孝感片区业绩为何大变脸?
刘明辉,中燃创办人,也是中燃原个人大股东、董事总经理,2010年12月与原执行总裁黄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深圳双双被拘。当时,涉案内容即是二人涉嫌贪污中燃湖北孝感公司4000万元工程款。2011年11月二人被保释。
近日,有中燃原高管向记者报料称,中燃在转型之初曾受刘明辉、黄勇二人指使做虚假业绩,“其虚假业绩的部分依然是中燃孝感片区(包括孝感中燃、云梦中燃、汉川中燃、应城中燃)。在2003财年和2004财年期间,仅孝感中燃每年虚假业绩超过6000万元。”
上述内容是否属实,有待相关部门调查。不过,记者翻阅中燃集团2003年至今年报发现,年报内容确实疑点重重。
从公司2002财年至今的营业收入数据可见,公司每年营业收入稳步递增。接驳费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接驳费,即通常所说的居民用户安装管道天然气的初装费。在2003财年至2005财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中,该项目的收入功不可没,分别贡献了49%、71%和52%的收入。之后该比例逐渐下降,到2008财年至2010财年,其贡献率保持在不到20%的水平。
具体来看,2002财年公司亏损6967.3万港元,当年营业总收入为8553.7万港元,其中接驳费收入283.8万港元,由北京中燃翔科油气技术有限公司贡献。
而2003财年和2004财年,中燃孝感片区四家公司的接驳费急剧上升,并在营收中占据主要位置。2003财年,四公司接驳费为6399.59万元,占中燃集团当年接驳费总收入的35%,占中燃集团总收入的17%;2004财年接驳费为7446.24万元,占中燃集团当年接驳费总收入的25%,占中燃集团总收入的19%;到2005财年和2006财年,四公司接驳费占公司的比重大幅下滑至不到1%,占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已微不足道。
接驳数为何玩“过山车”?
2005财年、2006财年,孝感中燃四公司在中燃集团业绩权重骤降的背后,是接驳数据的异常。
查阅中燃历年年报可以发现,从2002财年至2006财年上述四公司接驳数出现大起大落。
在2002财年,四家公司累计接驳数为3000家,当年接驳费为630万元;2003财年和2004财年,四公司接驳数骤然升至3万户左右,分别达28866户和33587户,是2002财年的约10倍;2005财年和2006财年,四公司两年发展居民用户数像坐过山车般降至1270户和1370户,两年降幅均超95%;2007财年之后,四公司的接驳数再度回升至2万户左右,并持续三年。
在接驳数骤降的两年中,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其中汉川中燃和云梦中燃在2006财年实际接驳数为0,显示当年在主要业务接驳安装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上未有任何业务进展。
事实上,因基数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增长向来迅猛。2004财年、2007财年-2010财年,集团完成的接驳工程数均有超过50%的增长,仅2005财年和2006财年增长约7%和16%,远远低于正常年份。但对这两年的骤降和部分公司该业务的停滞不前,在集团年报中却无解释。
在住宅用户接驳数增速明显较低的2005财年和2006财年年报中,公司甚至如此表述:“集团获得多个城市人口过百万的大型城市燃气项目,这些城市经济发达,居民购房需求旺盛,促进了集团住宅用户的发展。”由此可见,集团部分子公司实现0接驳数应无道理。
2002年至今中国燃气主要业务数据
财年 盈利 总收入 接驳费总收入 累计应收接驳 实际增加应收接 接驳费占 应收接驳费占
(万港元) (万港元) (万港元) 费账款(万港元) 驳费账款(万港元) 年收入比例 接驳费总收入比例
2002财年 -6967.30 8553.70 283.80 —— —— 3.32% 0.00%
2003财年 8006.00 37649.10 18504.50 14343.50 14343.50 49.15% 77.51%
2004财年 13224.90 41020.20 29215.00 36666.40 22322.90 71.22% 76.41%
2005财年 18006.80 63052.20 32563.20 45491.40 8825.00 51.64% 27.10%
2006财年 22556.30 123646.90 38724.30 44455.20 -3062.30 31.32% -7.91%
2007财年 16628.60 255207.50 61528.20 28342.60 -16112.60 24.11% -26.19%
2008财年 13395.90 632382.30 112740.30 21999.30 -6343.30 17.83% -5.63%
2009财年 101550.10 1021195.90 146157.30 10326.50 -11672.80 14.31% -7.99%
2010财年 78132.20 1586188.00 234638.80 16688.40 6361.90 14.79% 2.71%
(注:港股财年年份指当年 4月1 日至次年 3月 31 日,年报年份为发布年年份。即 2010年财年为2010年4 月1 日至2011年3 月31
日,这一财年业绩在 2011年披露,即称 2011年年报,依此类推。)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孝感等四公司业务爆发的2003财年和2004财年中,中燃集团应收接驳费高企,占接驳费的比例高达近八成。
2003财年和2004财年中国燃气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接驳费)分别为14343.5万港元和36666.4万港元,占当年接驳费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5%和76.4%。
有知情人士称,中燃或利用孝感等四家公司在2003财年和2004财年中做大接驳费收入,到2005财年,因公司项目大增,业绩已不需要靠孝感等四家公司来提升了,所以孝感等四家公司在2005财年和2006财年的接驳数大幅降低,并以实际接驳数去填补前两年虚假接驳数的窟窿。而那两年,公司应收接驳费高企原因也是如此。
由此推断,在2003财年和2004财年,公司在接驳费收入项目上多为应收账款,而现金流入或极少。2003财年公司盈利8006万港元,应收账款为1.43亿港元;2004财年公司盈利1.32亿港元,应收账款增加2.23亿港元。两者相抵,即业绩为负。
接驳费的应收账款是如何形成?
据中国燃气年报解释称:接驳费的收入确认是按客户合约确认。不过,有知情人士称,上述接驳费应收账款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未竣工接驳费,其来源是工程一动工就确认的收入,但实际尚未施工或竣工,也未有现金流入,也并不是真正的追款依据;第二种是已竣工未通气,即用户室内安装已竣工,具备了点火通气条件,但气未通到,因此有部分初装费未交纳;第三种是已竣工已通气,只是还未收到接驳费。
上述知情人士称,中国燃气早期对接驳费确认是,只要有居民用户申请安装协议,就可以凭协议书确认财务收入和利润,而无需确认是否安装了管道或是否有款项收入。即第一种未竣工即算入接驳费应收账款,而这显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欠款。
2010年年报中,中燃称因出售川东燃气附属公司湖北康乐苑发展有限公司而产生2.8亿港元亏损。
中燃账本疑云2
中燃联营项目业绩让人看不懂:
中国燃气账本疑云并非只有在2003财年与2004财年出现过。除涉嫌曾将未竣工接驳费充应收账款外,日前,有知情人士还透露,中燃集团曾涉嫌将一政府划拨公益用地,变身成巨额利润,计入2008年年报业绩。
据上述知情人士称,该公益用地项目为康乐苑项目为一老年公寓,不过至今尚未动工。在2007年,该项目变身为商品用地进行高价评估,评估额达1.2亿元,并计入当年利润。
从大赚1.38亿到巨亏2.8亿
在2010年度年报中,中燃明确显示,因出售川东燃气附属公司湖北康乐苑发展有限公司而产生的亏损为2.8亿港元,而当年中燃分占联营公司业绩为亏损1.14亿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让中燃集团亏损额如此巨大的联营公司投资项目——康乐苑,在其过往年报中却只字未提,而2010年却突然爆出过亿港元亏损。有知情人透露,在2010年7月7日的中燃董事会上,公司高管表示,康乐苑不是商品用地,没有价值,所以卖掉。
再往前追溯,从2008年年报披露中可见,当年公司取得盈利为1.66亿港元,在其综合收益表中,有一笔高达1.38亿港元的“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这也是其当年利润来源的最大一笔款项。但联营公司的巨额业绩何来?年报中却无明细表述。
知情人士称,在2008年年报的1.38亿港元的联营公司业绩中,有1.2亿元正是其联营公司川东燃气旗下的康乐苑项目土地评估溢价权益,而依据股份占比,这笔权益不可计入中燃集团业绩中。
川东燃气究竟是何背景?
事实上,不久前川东燃气就爆出与中国燃气的高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川东燃气还是中国燃气的关联企业。
川东一亿买地款从何而来?
资料显示,2006年5月31日,中国燃气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燃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08万元,受让重庆市川东燃气51%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据此,当年川东燃气市场估值应为约800万元。随后,在当年8月21日,武汉中燃将7%川东燃气的股权以56万元转让给深圳市中油嘉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油嘉禾”),最终占有川东燃气的股权为44%。川东燃气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武汉中燃而因转出部分股权,对川东并无控制权。
蹊跷的是,一家仅408万元即可转出51%股份的企业,在2007年却大手笔斥资1亿元投资了单个物业项目。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2007年8月,川东燃气与湖北康乐苑老年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共同成立了湖北康乐苑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川东燃气出资8000万元占有80%股份,并借款2000万元给湖北康乐苑老年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作为其20%股份的出资。
那么,1亿元资金来源何在?若川东燃气本就具备1亿元现金流的能力,则其约800万元的估值又是怎么回事?若川东燃气本不具备可拿出1亿元现金进行投资的话,那么这笔资金极可能为其股东出资。
从川东燃气的股权结构来看,公司三大股东分别为持股46%的深圳市中油嘉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4%的武汉中燃实业有限公司和持股10%的自然人彭丹。
据深圳工商局网站资料,川东燃气控股股东中油嘉禾成立于2005年7月12日,许伟红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全资股东,公司注册及实缴资本为100万元。许伟红自称曾任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更被曝为刘明辉妻子许秀兰之侄女。
由此可见,川东燃气投资康乐苑项目的1亿元资金极大可能来自于中国燃气。康乐苑项目或是中燃间接投资的一块地皮。
而记者查询中国燃气2008年年报发现,中国燃气在2007年和2008年投资于联营公司之成本(非上市)分别为6540万元和6640万元,合计1.32亿元。这意味着,中国燃气这两年的投资金额中,或绝大部分用于川东燃气。而川东燃气的自有资金及中国燃气对联营公司的投入在投资康乐苑项目后,已很难再投资与康乐苑项目规模相当的项目。
康乐苑项目实为公益用地
川东燃气所投资的康乐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
据广东迎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康乐苑项目应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汤逊湖边的湖北省慈善总会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占地662亩。不过报告称,未发现康乐苑公司购买662亩土地的相关资料,也未发现国土部门出让662亩土地的信息。同时,该律师事务所调查确定,该宗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使用权人为湖北省民政厅,土地用途为公益用地。
据2008年10月8日湖北省慈善总会在其网站发布的消息,这是一处“集养老、医疗、保健、学习、购物、休息于一体的老年社区”。2007年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照规划,整个项目5年完成,分二期建设。不过,律师调查报告称,这片土地至今仍闲置。
2010年6月30日,武汉市国土和资源规划局网站显示,该项目于2010年被确定为征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建设方案待审。2011年3月23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公示上述662亩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该地项目为公益事业,项目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土地用途为公共建筑用地。
广东迎东律师事务所得出结论称,662亩土地不属于中国燃气所有,其权益不能纳入中国燃气财务报表。并确定这662亩土地性质至今为国有划拨公益用地,2010年为闲置状态。按法律规定,国有划拨公益用地不能从事商业性建设,使用权人并无资格直接出让给康乐苑公司。康乐苑公司依法不享有该宗土地的溢价收益,其评估溢价权益不能纳入康乐苑公司或其母公司名下,亦不能作为上市公司业绩体现。
律师调查报告还称,假设中燃集团2008年度年报显示联营公司康乐苑土地评估溢价权益约在1.2亿元属实的话,则该项财务处理是违反了上市公司需遵守的会计准则,属于虚增业绩的违法行为,该年报数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2009年12月30日,川东燃气将持有康乐苑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湖北康乐苑老年福利事业服务中心,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
对此,广东迎东律师事务所认为,因662亩土地的权益不能纳入中国燃气的财务报表,那么,川东燃气原价转让康乐苑公司股权的“联营损失”也不能纳入中国燃气的财务报表。“因为该损失本来就不存在,也与中国燃气无关”。
湖北康乐苑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显示,直到2011年6月16日,湖北省发改委发文(鄂发改社会[2011]841号)核准“湖北省老年公寓(康乐苑)项目”立项。批文核定项目用地面积44.14公顷,总建设面积87.8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15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供1.6万名老人入住。公告称,“该项目的核准立即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相关媒体也即时进行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