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元股份(600146)2011年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并且向监管部门出具了“保留事项段的会计处理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的意见,结果致大元股份股票停牌。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元股份(600146)2011年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并且向监管部门出具了“保留事项段的会计处理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的意见,结果致大元股份股票停牌。今日,大元股份公布了复牌公告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第三次《专项说明》,最终得出“根据目前审计取证的情况,没有发现保留事项段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的结论,称经取证,无法判断保留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资料显示,利安达对大元股份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于2012年4月26日出具了“非标”及专项说明,此后由于证监会要求作出明确判断,利安达出具了第二份专项说明称大元股份违反了会计准则。此次,是利安达的第三份专项说明,说明称,大元股份保留事项是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导致部分资产权属及交易实质无法判断”,事务所无法对保留事项进行相应审计调整,但也无法判断保留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终,利安达得出保留事项没有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