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今日公告,称公司于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由于信披违规,公司被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资本论财经网综合】公告称,2011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换股的方式参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显示,公司用持有的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13000万股(占总股本21.67%),换取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9583.45万股(占总股本5.08%).
至2012年4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通过换股的方式参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5月23日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不过,经查得知,华银电力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已于于2011年12月29日就完成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公司又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却在2011年报中确认了约1.4亿元的投资收益。
鉴于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做出上述处罚决定。